甘肃招聘 |平凉灵台县、崇信县事业单位招聘109名工作人员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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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116号)和《关于印发〈平凉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通知》(平人才办发〔2023〕1号)精神,决定为县委党校等37个事业单位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划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0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2023年应届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乡镇卫生院大专学历岗位限平凉市户籍;
(七)已在灵台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引进。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人员填写《灵台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业课程成绩单(需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供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网上报名人员须联系预留电话,并将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各负责报名单位邮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8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具体报名地点和邮箱如下:
应聘灵台一中、灵台二中、灵台职业中专的报名人员在灵台县教育局206室报名,也可于3月18日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876275919@qq.com;
应聘灵台县人民医院、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灵台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报名人员在县卫健局205室报名,也可于3月18日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田径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1689382589@qq.com;
应聘其他岗位的报名人员在县人社局407室报名,也可于3月18日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田径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869202015@qq.com。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报考教育卫生岗位的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分别对各自负责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复审;报考其他岗位的由县人社局直接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对提交PDF格式文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报名登记表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
(三)面试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测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1.面试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2.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5.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应届毕业生与招聘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由县人社局牵头,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县人社局审查其相关证件及档案,对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各招聘岗位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复审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灵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其引进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灵台县人社局审查后报平凉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四、政策待遇
引进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3.引进人才按照同等学历人员享受本地政策规定及用人单位配套的待遇。
为确保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对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灵台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联系电话:
灵台县人社局 联系人:于雪萍 0933-3625589
灵台县教育局 联系人:罗明明 0933-3823036
灵台县卫健局 联系人:郭照红 0933-593229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流程》和《崇信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崇信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崇信县2023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9名,其中教科系统29名,卫健系统16名,其他岗位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且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引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教科系统招聘组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院校毕业生可前往西北师范大学举办的师范类专场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其他招聘组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体育场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院校毕业生可前往兰州大学举办的双选会现场进行报名。具体时间以兰州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时间为准。为方便校外考生报名,报名当日,其他招聘组在兰州君通长城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99号)迎宾楼一楼大厅设置第二报名点,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院校毕业生也可前往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崇信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2023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奖励证明、自荐材料以及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已签约人员须提供由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相关资格证书及奖励证明、自荐材料以及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并现场通知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面试测评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报考县直幼儿园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岗位名额:县幼儿园2名,县第二幼儿园2名,县第三幼儿园3名,县第四幼儿园2名,县第五幼儿园2名)。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2023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2023年8月1日前,拟招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3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档案等资料,应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须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教科系统拟招聘人员需持上述资料到县教科局报到,其他岗位拟招聘人员到县人社局报到,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考察内容包括:上述证件是否真实完备,档案是否密封完好,档案内是否有不良记录及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等。
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按照面试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备案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
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按照《崇信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招聘各个环节应遵守招聘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2.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其他未尽事宜,由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6102326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33—6124176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 1800933949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教科局纪检组 0933—612462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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