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汝城县直赴高校招聘92名教师/安仁县直赴高校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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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9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本科需为师范类,专业硕士学位则不要求本科为师范类)。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9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国家教育部新增补的专业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直赴高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2.5年制硕士研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教育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经各现场报名高校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1)拟在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邵阳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湘南学院等高校设置现场报名点,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具体地点以各高校招生就业处公布为准。如以上学校未设置报名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他现场报名点报名。
(2)汝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年3月21日- 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汝城县文化路64号)。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及资格审查组。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学语文、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24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25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3月2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教育局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3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相片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在报名表贴相片处各贴一张,另一张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2023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未上交查验的不予聘用)、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3)、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领取面试准考证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教育局三楼)。
(三)面试
1.面试组织。由汝城县教育局组织。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对象。按达到开考比例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为不超过10分钟内。
6.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8.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9.面试成绩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在选岗环节中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选岗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
1.体检对象。选岗人员参与体检。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选岗、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汝城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面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选岗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选岗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对到汝城县参加面试的考生给予住宿费和交通费补助,每人一次性补助400元整。
(七)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汝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且列入《汝城县2023年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六、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按照各环节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58226907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135062
八、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汝城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或报名入口报名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或进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安仁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3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6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6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2023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1届、2022届、2023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4)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23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由招聘单位和安仁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络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17:00。
(2)要求:将报名所需资料(详见资格审查内容)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单位名称+岗位名称),资料备注相关名称(如:身份证、学历证等),报名联系人将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报考情况。
(3)报名资料发送邮箱:
安仁县人民医院:1437096503@qq.com
安仁县中医医院:arxzyyybgs@qq.com
安仁县妇幼保健院:2321786719@qq.com
安仁县疾控中心:1010857560@qq.com
3.现场报名
(1)时间:4月12日8:00-12:00;
(2)地点:湘南学院。
(3)报名联系人:
安仁县人民医院:卢贱华 18975587367;
安仁县中医医院:张永红 15073558887;
安仁县妇幼保健院:李秦 13549531699;
安仁县疾控中心:凡琴 1354953178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安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资格审查时间:4月12日8: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湘南学院。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考生也须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本人有效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表。
3.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规培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予以解聘。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8.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络或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及资格审查组。
(4)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安仁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安仁县委组织部、安仁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时间:4月12日14:00起(具体以后续通告为准)。
3.面试地点:湘南学院。
4.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5.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6.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
8.面试成绩及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发放,并在安仁县政府网站适时公布。
(四)签约
1.签约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签约工作由各招聘医院统一组织。
3.签约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未进行现场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注意事项。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安仁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对放弃签约、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系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5223067。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0735-5221832(安仁县卫健局人事股)
0735-5226901(安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2023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本次招聘对象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享受安仁县有关人才引进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安仁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安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或报名网址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565905.html
安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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