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部分岗位无笔试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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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2】

种子管理站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1】

应急指挥中心

苏州市某机关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1】

01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2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承担日常事务管理,做好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

具有相应学位

执行苏州市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电话:6525945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后出生);

4.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公共管理类,“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 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联系电话:6525945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3)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3月17日24:00之前发送到794359303@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市农业农村局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613871。

本简章由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0日

02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招聘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农艺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

农艺工

在苏州市种子管理站临湖基地(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园)从事田间记载、农机操作、室内考种等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农业类、林业类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2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招聘单位,电话:6632397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后出生);

4.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农业类、林业类;

6. 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联系电话:6632397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种子管理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3)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3月17日24:00之前发送到zzgl@sznync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种子管理站公告栏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613871。

本简章由苏州市种子管理站负责解释。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

2023年3月10日

03

苏州市某机关应急指挥中心招聘

苏州某机关应急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岗位简介表

序号岗位设置人数具体工作备注
1应急值守政务值班
负责值班值守、接听应急电话、110、120平台、消防图传系统信息汇总和简报编写等文字录入工作参照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模式,汇总分析突发信息,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本科(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可放宽至大专。采取轮班制,需值夜班。

排班规则:8:00-20:00、20:00-次日8:00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其他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4日

2.报送材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最高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关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851585261@qq.com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符合性初审。初审有疑问时,会与报名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4.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应聘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

四、体检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录用、薪资福利

1.通过面试、体检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被录用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和本单位相关规定,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5.综合收入8-10万/年(根据岗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4523。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5224523 陈部长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周一至周五)

(封面图/Photo by Alexander Kaufman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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