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绘"|美设就业信息放送(第二期)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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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设就业信息放送

第二期

 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

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定于2023年3月下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8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都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

(2)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原则上年龄要求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

(3)面向中级职称以上的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

(4)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免笔试招聘岗位

(1)具有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

3.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附件1-3)。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 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3年3月20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四)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 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加分办法

(一)报考人员属少数民族的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核实。

(二)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且未满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和相关证书。以上人员服务期满入编后或入编后辞职的,不再享受加分。

(三)随军未就业家属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提供。

(四)加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止。加分可以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指南。

(3)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工作简历栏内注明,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4)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表内的各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见附件6)。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26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17:30至3月2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2023年3月24日17:3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应于2023年3月24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生无需缴费。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贵港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1.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除了乡村学校以外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县(市、区)所属学校须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考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29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3月29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改报成功考生无需重复缴费。

(五)退费

1.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1)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3)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7,签字扫描件) 及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下载留存,以备面试资格审查、考核时使用。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内容可参考 (附件4、5)对应内容。

3.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2023年5月下旬)

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含定向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面试组织机关公布。

(二)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3年7月15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3年7月22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3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6)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7)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发布面试公告:2023年8月8日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网址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1.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3.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4.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市直、各县(市、区)所属学校招聘的人员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组织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775—4573758。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贵港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四、资格复查、加分材料核验地点、报考咨询电话和发布信息网址:

(一)贵港市直学校: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6号),电话:0775—4573877。

发布信息网址:

http://jyj.gxgg.gov.cn。

(二)桂平市所属学校: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大门旁),电话:0775-3388037。

发布信息网址:

http://www.guiping.gov.cn/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领域。

(三)平南县所属学校:平南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平南县二环大道818号),电话:0775—7861177。

发布信息网址:

http://www.pnxzf.gov.cn/通知公告。

(四)港北区所属学校:港北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88号)

电话:

0775—4239885、4236859。

发布信息网址:

http://www.gbq.gov.cn。

(五)港南区所属学校:港南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电话:0775—5903178。

发布信息网址:

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

(六)覃塘区所属学校: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华西路1号),电话:0775—4721978。

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

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教育领域”。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市直、三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桂平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2023年平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5.《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6.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7.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免考试费用申请表

8.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等/待/志/同/道/合/的/你

2023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第一批)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以东北师范大学为考点。招聘计划共计30个,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家公费师范生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3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1日12:00-3月26日11: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或搜索“教师招聘”专题。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学校或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于3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3月26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6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

网上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二)现场资格审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3月30日9:00-17:00,具体审核地点于3月25日在烟台教育局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6)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7)大学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后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微信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初步定于4月1、2日在东北师范大学举行,具体在指定考生微信群内公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低不少于10人,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体育教师和舞蹈教师需加试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规定展示内容+自备展示内容。请考生自备3分钟以内的与岗位相关的展示内容。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选岗或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选岗或聘用范围人员并在考生微信群中公布。

(四)选岗。

选岗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60分(含)以上人员进入选岗环节。选岗前视情况播放各直属单位、学校宣传片。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或根据选岗情况,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烟台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教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只有1个招考计划的岗位和同一岗位最后1名拟聘用人员,在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其他情形不再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经济学校、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097001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0535-6242933

烟台经济学校:0535-6862201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2922620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

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535-2101928

烟台市教育局咨询及网上报名复核电话:0535-2101872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

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

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烟台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烟台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王老师:18363816518

等/待/志/同/道/合/的/你

贵港市高级中学公开

招聘教师和财务管理人员

 贵港市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招聘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物理实验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下图(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

三、报名方式。凡符合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四、待遇。1.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资。2. 签约者,每人一套周转房。

报名条件、招聘安排及相关考试大纲等详见“贵港先锋”微信公众号招聘1085名!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或者贵港市教育局网站公告《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网址链接:

http://jyj.gxgg.gov.cn/wjgg/t16052388.shtml

贵港市高级中学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财务管理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下图(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报名方式

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链接 “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三、待遇

1.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资。

 2. 签约者,每人一套周转房。

报名条件、招聘安排及相关考试大纲等详见“贵港先锋”微信公众号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或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网址:

http://rsj.gxgg.gov.cn/tzgg/t16039679.shtml

百年名校  求学圣地

广西贵港市高级中学简介

贵港市高级中学(Guigang Senior High School)是一所直属于贵港市教育局的全日制、寄宿制公办高中。学校创建于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初名“贵县县立高等小学堂”,1913年改名为贵县县立中学,1961年被定为广西重点中学,1996年更名为贵港市高级中学,2003年成为广西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每年9月28日为学校建校纪念日。

473亩花园式校园,既有波光潋滟的龙湖,又有闻名遐迩的罗尔纲纪念馆,气势磅礴,恢宏壮观。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408人,其中正高级教师5人,特级教师5人,硕士学历60人,高级教师97人。学生综合素质高,现有10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0人,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摘金夺银。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校长李文林。

百年名校人才辈出,赓续革命永葆底色。学校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校址从郁江北岸西五街、山北乡尚龙岩、东湖畔到圣湖南岸,再到龙湖圣地,在浔郁大地上留下令人难忘、催人奋进的足迹。1926年春成立进步社团——微熹青年社,著名校友、历史学家罗尔纲为创始人之一。1926年6月建立贵县第一个共青团组织——贵中团支部,为1927年夏贵县开始建党作了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时任全国总工会秘书长谭寿林、中共贵县县委书记陈培仁、中共广西临时省委委员李秀农、中共广西特委委员杨威汉、贵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谭镇邦、数学教师雷天壮等革命烈士均为我校优秀学子。抗日战争爆发,同学们爱国热情高涨,纷纷组织抗日宣传队下乡宣传。1938年冬,有十多名同学自主参加学生军,为抗日战争贡献力量。赖志廉、甘松洲、梁家麟等校友在民主革命斗争中英勇就义,少尉飞行员雷廷枝在抗击日军的战斗中英勇牺牲。赤子之心,感召天地,也是我辈楷模。贵高的这种革命爱国精神始终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也是全校师生树立德业,心怀天下的明证。

教育教学硕果累累,“德润教育”颇具特色。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有微熹青年社等29个锻炼能力的学生社团;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2010年以来,贵高优秀学子积极参加全国各学科竞赛,其中5人获银牌,16人获铜牌,84人获省级一等奖。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中化学竞赛优秀学校”等200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高考成绩突出,名列广西前茅。历年来,我校摘取广西理科和文科总分状元的桂冠各有1人,有10余人次荣获广西单科状元,有6人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有1人被澳门大学录取;有78人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

总投资近9亿元的新校区已于2020年底正式启用。忆往昔,峥嵘岁月百世不磨;瞻未来,大笔如椽续写春秋。我们秉承“敢为人先、臻于至善”的贵高精神,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齐心共建和谐美丽卓越新贵高,为建设广西一流、全国知名的华夏名校而不断奋斗!

设施完善先进 

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占地约473亩,配套建设有高端大气的体育馆(内含恒温游泳池),3幢教师周转房(一人一套间),1个标准的足球场、13个篮球场、10个羽毛场、排球场8个、网球场2个。我校配齐各类先进的教学设备、试验设备,为我校教育教学提供坚实的设备支撑。

 环境优美宜人  

教学成果显著

师资力量雄厚

学生好学有礼

来源|贵港市教育局

 烟台市教育局

贵港市高级中学

编辑|薛彤阳  黄琼霄 朱子慧

审核|李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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