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递丨有编制!13人!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教师等工作人员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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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制定本招聘方案。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是由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创建于1975年,开办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39个专业及方向,围绕工业和信息化正在建设资源环境与安全、装备制造、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五大专业群。近年来,学院被评定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河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被评为“河南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同时,学院还荣获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焦作市文明校园标兵、省级平安校园等荣誉。
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1.招聘单位: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为省教育厅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2.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具体岗位和要求见《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2020-2023年高校毕业生”特指2020、2021、2022、2023年4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取得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网站同时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ciit.edu.cn/)。信息发布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8日
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ciit.edu.cn/rsc/rcyj.htm)相应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
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93,进入“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8:00至2023年4月2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网址:http://www.hciit.edu.cn/rsc/rcyj.htm),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2023年7月份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环节。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置在学校(河南省焦作市滨河路),现场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会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部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招聘岗位有变动,将会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邢老师
联系电话:0391-876701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详细时间、地点以“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教师岗位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素质。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超过1:1的职位,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试讲,应试人员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所在同一试讲考官组参加试讲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未按时到场人员的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业务工作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超过1:1的职位,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未按时到场人员的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公告。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学院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与政审,考察与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校工作期间,学院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指导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91-8767016(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391-8767017(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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