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3年春季赴重庆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充实完善交通建设人才队伍,优化人才专业结构,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第二场)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属有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应急处置中心、海口、三亚、儋州公路局五个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15个市县公路分局(不含三沙市)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我省公路养护和工程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招聘的方法进行。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详见《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表》(附件1)。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重庆地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要求,详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通过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第二场)宣传平台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通过参加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重庆站),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展位现场或线上程序递交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及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23年3月21日10:00-16:00 重庆融汇丽笙酒店(重庆市沙坪坝区汇泉路8号) 2023年3月22日9:30-12:00 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因校方原因仅限校内学生报名) 2023年3月22日14:30-18:00 重庆大学A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因校方原因仅限校内学生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线上报名平台:线上招聘“云平台”和海南自贸港招聘网 3.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了解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清单材料如下。 (1)如实提供个人简历,填写提供《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个页面)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4)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拟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形式为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按权重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及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不得低于参加招聘(专业)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2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2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官小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该岗位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须按照相关通知先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交三方就业协议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招聘单位另外选择的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陪同。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经考察,应聘人员被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公示期间,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接到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按规定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会议纪要等材料提交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后,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必须要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办理调动。 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优惠政策,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政策执行。 聘用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贸路18号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