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苏州又一波好工作来了,纳入事业编!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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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又有一波好就业机会!
涉及卫生健康系统、教育系统
都属事业单位编制!
有适合的小伙伴可以留意下哦~


吴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小学教师350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0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地市级名教师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211-249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218、223、225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以下简称“招聘管理平台”)上按岗位要求和相关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网上报名、资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开放时段为当天09:00—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上传应聘材料、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管理平台上还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⑴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③《未就业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⑵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⑶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4.其他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需上传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扫描(或拍照)。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完毕24小时后,可到招聘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在作出初审结论后24小时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受理时间为09:00—17:00,联系电话:0512-65280959。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31日09:00至4月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3日13: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初定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期间(开放时段为当天09:00—22:00),登陆招聘管理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8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在招聘管理平台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上网查阅。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招聘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50%。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吴中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吴中区教育局档案室。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七、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
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356583、6708118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11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http://www.changshu.gov.cn/)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


、资格条件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和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27—31日期间9:00—16:00。

4.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4月4日16:00。

5.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

(1)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gif、png格式,大小为5M以下。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2021年和2022年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及证明材料。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24小时后可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示退回简历修改,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逾期不修改者将提示初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52308541、52308542。

2.经查询报名网站,应聘人员页面显示【邀请笔试】,请点击【参加】并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低保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未上传照片材料、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按照招聘工作人员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常熟市卫健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试卷分为三类: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卫生事业类。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附件岗位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好《报名登记表》,并随带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有异议,可当场向工作人员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联系畅通,便于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个人中心求职管理显示【邀请面试】,同时应聘人员按要求缴纳面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所有原件(自行复印件后交1份)。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2023年毕业生已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请带到现场当场验证。

(2)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属代为参加复审,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及考生授权委托书。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下载打印。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常熟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进入体检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常熟市卫健委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聘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九、纪律和监督

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308510。

十、本公告由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512—52308541、5230854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期间开通):18720386153。

附件: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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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58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附件:《太仓市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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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非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0、《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104.41.137:9880/wjsyzksitepro/actions/home)。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4)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6︰00-3月31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1日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1日9:00-18:3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4月5日9:00至4月7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和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104.41.137:9880/wjsyzksitepro/actions/home)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104.41.137:9880/wjsyzksitepro/actions/home)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
卫生专技人员若干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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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至2005年4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岗位简介表》(附件 1)“其他条件”中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前具备相应条件。

8.《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岗位简介表》的“具有相应学位”,指须具有与报考专业和学历相一致的学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3月29日9:00—4月3日15:00。

资格初审:3月29日9:00—4月4日15:00。

陈述申辩:3月29日—4月5日期间9:00—15: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9日9:00—4月5日16:00。

缴费确认:3月29日9:00—4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电子版PDF文件及个人1寸证件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49+张某某+13900009999”。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48小时内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00元/人,由招聘单位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笔试开考比例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联系吴中区卫健委(联系电话0512-65258683),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要求时间到应聘单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联系不到或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6.岗位代码为G01~G19的岗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如报名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进入面试考生(考生可登录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或咨询报考单位)。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与网上报名一致),另附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简介表》(附件 1)“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4.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于资格复审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出示报名材料的原件。

(2)验证登记。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登记。

(3)确认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向报考单位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交报考单位。通过资格复审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发放。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于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5235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0512-6525868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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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
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204名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制卫技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吴政办〔2018〕155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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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至2005年4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前具备相应条件。

8.《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岗位简介表》的“具有相应学位”,指须具有与报考专业和学历相一致的学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3月29日9:00—4月3日15:00。

资格初审:3月29日9:00—4月4日15:00。

陈述申辩:3月29日—4月5日期间9:00—15: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9日9:00—4月5日16:00。

缴费确认:3月29日9:00—4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电子版PDF文件及个人1寸证件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49+张某某+13900009999”。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48小时内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00元/人,由招聘单位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笔试开考比例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联系吴中区卫健委(联系电话0512-65258683),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要求时间到应聘单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联系不到或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进入面试考生(考生可登录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或咨询报考单位)。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与网上报名一致),另附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4.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于资格复审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出示报名材料的原件。

(2)验证登记。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登记。

(3)确认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向报考单位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交报考单位。通过资格复审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发放。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于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5235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0512-6525868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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