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浦城、顺昌、光泽: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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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现将2023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16名,其中职业学校教师7名、中学教师40名、小学教师59名、幼儿园教师10名。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全部岗位均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职业学校岗位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出生)。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以招聘岗位简章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延平区在编教师;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要求,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准予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延平区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5.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延平区属学校教师,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6.凡应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5年服务期内必须下乡支教2年。

三、报名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注意事项: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小学语文学科设有A、B组,应聘人员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填写“A组”或“B组”字样。机电职业学校招聘的“景区服务与管理”、“动漫游戏”、“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机械制造技术”、“连锁经营与管理”、“舞蹈表演”七个岗位笔试只考《教育综合知识》,进入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时,报考类型选择“委托考试”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在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部分岗位笔试只考《教育综合知识》,具体以招聘岗位简章为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开考条件

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或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

(四)加分手续办理

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办理时间:2023年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延平区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往届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总分=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分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岗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的面试人选按照补充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的3倍,从应聘者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

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发布、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工作另行通知,相关事项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调整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或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8069867/8069872,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

附件:(▼请长按二维码→识别→打开)

1.2023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2.笔试科目类别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23年3月23日

 

福建省浦城县教育局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浦城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另录用公费师范生13名。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岗位条件具体见《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2023年3月25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浦城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9.有精神病史的;10.浦城县在编教师;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七)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报考的,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八)报考城区高中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就读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九)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浦城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部门单位岗位招聘考试。招聘到城区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县教育局安排。

(十)被聘用浦城县的新任教师在见习期期间休产假、病假、事假的,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每位应聘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9-2842340。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4月30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中学语文、自动化报考中学物理、艺术设计报考中学美术)。

笔试成绩(原始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于5月4日至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浦城县劳英路145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pc.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入闱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应聘者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政审考察、聘用人选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考试合格人员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综治等情况,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视为考察合格。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浦城县教育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务必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2842340,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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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2、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

浦城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经顺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学14 名:其中城区中学语文、物理各1名,地理、道德与法治各2名;农村中学英语、物理、历史各1名,语文2名,道德与法治3名。

2.顺昌中等职业学校4 名:数学、道德与法治各2名。

3.小学21名:其中城区小学语文4名,数学、道德与法治、科学、心理健康各2名,体育1名;农村小学语文3名,数学、美术各2名,音乐1名。

4.幼儿园14名:其中城区幼儿园12名;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2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8.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⑤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现役军人;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报考者毕业证书,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需持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办法及成绩计算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2.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总分=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分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顺昌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入围面试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4月3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参见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

3.开考比例: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查询:2023年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 +“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

6.2023年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原始分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核

1.进入面试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1.面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a.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b.体育、音乐、美术及幼儿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由顺昌县教育局提前两天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由县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

6.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

1.面试成绩合格,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由顺昌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

4.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各方面的表现。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5.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一律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分别由县教育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3.拟聘用城区幼儿园、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人员根据最后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相应学科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在本县教育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未能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应征服兵役除外),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如需补充招聘,将另行通知。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合格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正常上班时间)到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六、其他

1.报考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位的考生咨询电话及网址: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7830715,廖老师。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c.gov.cn/cms/html/scxrmzf/index.html。

2.本方案由顺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请长按二维码→识别→打开)

1.《2023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顺昌县教育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顺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6.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要求为准。小学、幼儿园面向福建省范围内户籍或生源,中学、职业教育技术中心面向全国户籍或生源,(福建省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是指2023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范围内户籍或生源),均可报考。

8.在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我县已在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2023年3月25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所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6.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其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三、招考办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4.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共31科(参见附件)。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开考比例: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各职位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合格线: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70分(教育综合原始分*40%+专业知识原始分*60%),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核

1.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面试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五)面试

1.面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入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在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名次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再加赛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赛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

1.同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2.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3.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23年5月11、12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光泽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光泽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guangze.gov.cn/。 

(三)考生咨询电话:0599-7933834。

(四)本公告由光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2.2023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请长按二维码→识别→打开

光泽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本文来源:浦城县政府网站、顺昌县政府网站、延平区政府网站、光泽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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