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6人公告(4月6日截止)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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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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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6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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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5-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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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天河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8人公告(第一次)(报名时间:3月25-29日)
4
2023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8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9-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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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11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30-4月3日)
6
2023年广东广州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22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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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6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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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外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5.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82年3月2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7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31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线上报名网站:https://ytqsydw2023.htirc.cn,填写《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奖学金、获奖证书等其他可证明个人素质能力的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通过资格预审,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上传的证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预审与线上面谈
(一)资格预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上传资料进行预审,预评分合格线为8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选。当预评分80分以上考生不足岗位拟聘人数8倍时,预评分8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线上面谈环节。
面谈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线上面谈人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的不另行通知。如进入线上面谈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预评分高低依次递补,并另行通知。
(二)线上面谈
取得面谈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线上面谈合格线为80分,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得分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当线上面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5倍时,原则上线上面谈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现场面试环节。如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线上面谈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上海
入围面试人员、考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笔试。如面试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时,则全部考生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当日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笔试
时间:面试结束后第二天。
地点:上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笔试,按要求完成笔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根据线上面谈分数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拟聘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拟聘人选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依次递补。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六)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七)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83566466,招聘条件问题咨询电话:0755-2522812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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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7日
原标题: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230317]
文章来源: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10489532.html
2023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5-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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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为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
5.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3月25日。
(二)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于2023年3月25日以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5日之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失信惩戒对象;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jgzx@dpxq.gov.cn(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333381);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须附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提交本人签字版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3);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提交本人签字版电子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本人签字版电子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提交本人签字版电子扫描件);
5.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交本人签字版电子扫描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提交本人签字版电子扫描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将发布补充公告延长一次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为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算。补充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本公告及补充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入围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查及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入围面试人选。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面试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请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等平台发布公告。
十二、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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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4.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3月15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_94974/content/post_10483097.html
2023广东广州市天河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8人公告(第一次)(报名时间:3月2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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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2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地点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248名,其中:中小学230名,幼儿园18名。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职位:2023年毕业生,即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幼儿园教师职位: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即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说明:1.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设考点。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中小学教师(2023年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符合应聘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不作要求。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5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2.幼儿园教师(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职称,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说明: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版。
2.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09:00至2023年3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3月29日)。
四、考试流程
考试流程:网上考试确认—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及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
(一)网上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时至2023年3月31日17: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6日12: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考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8日或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免笔试人员,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三)基本能力测试
1.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2023年4月19日17:00时起,通过笔试的考生(含免笔试人员)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4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4.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之一,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优选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的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即为优选成绩;并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四)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1.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初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30日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公告为准。
2.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完成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3年5月6日至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tzgg/)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拟录用的2023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拟录用的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入职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入职前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除外),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发布公告。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执行。
1.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仅限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如:某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英语”,专业目录中列有“英语(B050201)”,该报考者即需以“英语(B050201)”报考相关职位(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某职位设置为“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A040102)”,则该专业语文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数学、英语等其他培养方向的报考者不可报考;在资格审查时,如考生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未列明培养方向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培养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除报考职位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等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拨打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8758495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20-386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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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 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3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标题:2023年第一次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313/102304.html
2023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8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9-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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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地点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58名,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说明:1.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符合应聘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或所持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应聘职位相一致。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不作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9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9日(含)后出生)。
说明: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版。
2.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3月31日17:00。
3.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或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3月31日)。
四、考试流程
考试流程:网上考试确认—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报考辅导员、研训员职位的免基本能力测试。
(一)网上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4月1日9:00时至2023年4月2日17: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二)基本能力测试
1.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2023年4月6日17: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考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4月8日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中小学教师职位根据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辅导员、研训员职位免基本能力测试,网上成功报名且已考试确认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1.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初定于2023年4月22日至23日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公告为准。
2.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完成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公告为准。
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试教形式,辅导员、研训员职位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小组讨论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五)笔试
1.打印准考证:初定于2023年5月5日17:00时起,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tzgg/)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入职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入职前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除外),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发布公告。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执行。
1.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仅限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如:某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英语”,专业目录中列有“英语(B050201)”,该报考者即需以“英语(B050201)”报考相关职位(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某职位设置为“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A040102)”,则该专业语文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数学、英语等其他培养方向的报考者不可报考;在资格审查时,如考生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未列明培养方向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培养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除报考职位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等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拨打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8758495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20-38622508。
附件:
1.职位表
2.资格审查目录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315/102408.html
2023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11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30-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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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1人。其中,产业精英岗位7人、其它岗位4人(包含教师岗2人、软件开发与数据管理岗1人、心理健康教育岗1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3月30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产业精英岗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截止报名首日前三年(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须为大中型企业全职在岗人员,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
(四)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结果通过系统进行反馈,不另行发文通知,系统报名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公招程序。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产业精英岗位不安排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产业精英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开考;此类岗位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
其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产业精英岗位不安排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德育与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2)非教师岗位(软件开发与数据管理岗和心理健康教育岗)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产业精英岗位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需携带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面试分为产业精英岗位、其它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三类进行,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产业精英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
①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②试讲和答辩环节: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其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产业精英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高于80分(含)者方可录用。
(2)其它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在体检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取得体检合格报告,不能完成体检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在体检合格后两个月内完成考察环节,不能按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及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二)应聘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境)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六)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样本).doc
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原标题: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864526.html
2023年广东广州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22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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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大学城、桂花岗、黄埔研究院/研究生院“一校三园”。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5个专业学院,涵盖十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已进入或接近2‰。学校有6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冲一流”重点建设学科、1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13个学科上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31个学科上榜软科2022年“中国最好学科”;学校在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位列主榜第91位;在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中位列世界第52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8位;在US.News2023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大学第55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在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601-800位。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内辅导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附件1有注明的除外),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报名首日仍未过36周岁生日即可,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有关附件1的招聘人员类型说明如下:
1.“2023年毕业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因工作需要,2023年境内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2023年境外境外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并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以括号形式注明了的部分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证书、应聘专业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及翻译公司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六)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9:00至2023年4月6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系统(http://zhaopin.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4月6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招聘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符合资格条件再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所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可视为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五、招聘考试
(一)第一环节: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第二环节: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缺席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在不影响下一环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人员。资格审查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将与笔试成绩一起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天参加下一环节。
(三)第三环节: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免笔试不占用此比例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能力、职业倾向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两位。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广州大学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所有应聘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附件1列明的岗位等级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无异议后一个月内配合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可适当予以宽限,但宽限时间最多不超过两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递补
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符合聘用资格的人选。递补人数不得超过岗位空缺人数。
十一、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网站同步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应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开公布。最终聘用结果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我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属成员”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附件材料均将留存,如因个人填写信息或上传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在资格审查、考察、拟聘公示等招聘各环节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
(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1.广州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广州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868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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