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 | 招110名编制教师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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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鹿城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商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第一类教育人才。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等层次相当的领军人才;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二)第二类教育人才。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地市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具有博士(全日制)学位的教师;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三)第三类教育人才。地市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明显教育教学成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四)第四类教育人才。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青年教师基本技能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地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或学校管理经验。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的在职人员。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1 月 31 日。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4)以电子文本(PDF格式)形式发送至邮箱37177675@qq.com,并进入以下网址:https://www.wjx.cn/vm/QBzH3um.aspx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填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现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三)考核。第一、第二、第三类教育人才的考核方式为面谈答辩,第四类教育人才的考核方式为课堂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四)体检、考察。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流动)手续。拟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人事关系流转确有难度的,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由鹿城区教育局、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引进的教育人才可在以下优惠购房、安家补助政策中选择其一执行,同类别政策不能重复享受。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均可选择5-7折购买高品质人才配售商品房,具体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等文件精神,经认定后执行。其中新招引的第一、二类教育人才还可以选择按综合成本价购买人才安置房,第一类教育人才可购买当年度的人才安置房房源所在地块综合成本价住房130-150平方米;第二类教育人才可购买当年度的人才安置房房源所在地块综合成本价住房100-120平方米。第一、二类教育人才调入鹿城工作后尚未安排优惠购房阶段,如其家庭在鹿城区均无住房,可以由区政府免费提供租赁房源或享受财政租赁补助。第一类教育人才租赁补助每月4000元,第二类教育人才租赁补助每月3000元。享受租赁补助的年限最高不超过5年。每年10月份开始申报。新招引的第一、第二类教育人才若不选择住房配售、配租优惠政策的,给予第一类教育人才安家补助140万元,其中全职到岗后一次性给予80万元,剩余60万元分五年等额发放;给予第二类教育人才安家补助70万元,其中全职到岗后一次性给予40万元,剩余30万元分五年等额发放。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就学参照现有同类教育人才政策优先安排。(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二)招引的教育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为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计算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为止)。服务期满后,综合个人意愿和实际业绩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招引的教育人才必须全职在教学一线工作,且每周课时量(工作量)足额,若调离学校教学、管理岗位或课时数(工作量)不足,其相关待遇予以同比削减或取消。新招引的第一、二类教育人才选择安家补助的,若服务期限未满10年(法定退休除外)予以同比削减或取消补助。(三)引进的教育人才如原先曾在鹿城工作过,并同时曾在鹿城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按“瓯江名师名校长”招引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住房优惠政策予以一定补差。(四)夫妻双方均属教育人才,享受的待遇采用“一户一人就高”的原则优惠购房。(五)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优惠待遇政策施行过程中如与市、区人才政策重叠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六)鹿城区中小学任教的在职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联系人: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潘老师,咨询电话:0577-88263199。附件1 2023年鹿城区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计划一览表(45名).xlsx附件3 温州市鹿城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xlsx(公告概要)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招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2023年2月批次)》(附件1)。4.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5.本科阶段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6.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7.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3年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8.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4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9.温州市户籍或温州市生源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美术教师岗位和中职计算机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要求,2021年、2022年毕业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认定标准为无社保缴费记录(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且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2023年2月批次)》(附件1)。1.网上报名(网址:http://zp.lcedu.net.cn)时间:2月6日上午9:00-2月10日下午5:00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简历PDF文件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各引进学校通过查看简历、组织现场面谈或线上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对考生进行综合比选。(1)各选聘单位根据资格初审及综合比选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计划数2名以上(含2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2)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下同)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核人选于2月1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考核,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实际开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并签订协议书(如遇同分,则另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签订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入围人员放弃签订协议书的,选聘单位可视情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004-020岗位入围人员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但未被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不含放弃签约的考生),列为可调剂对象,在同学段、同学科之间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经选聘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调剂确定为入围人员,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订协议书。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要求在2023年7月30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和获奖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硕士、博士研究生,2023年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本次选聘人员在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可适当放宽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二)本公告中“双一流”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四)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是发布选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五)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88263199。《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2023年2月批次)》.xlsx附件4: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附件5: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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