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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赫章县2023年公开招聘54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赫组通〔2022〕26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4名。招聘岗位详见《赫章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3年3月29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8年3月29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四)户籍要求:限赫章县户籍,指截止2023年3月29日前具有赫章县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在组织处理规定影响期内的; (四)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八)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2023年3月21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至3月31日17:00期间通过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电脑进入“赫章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hzx.xxwb.zfoline.net/logi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使用手机号进行报名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附件2.赫章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1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赫章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hzx.xxwb.zfoline.net/logi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赫章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3月3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3月31日至4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7:00期间进入“赫章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hzx.xxwb.zfoline.net/logi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间进入“赫章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hzx.xxwb.zfoline.net/logi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7-3232881(赫章县人社局)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分值10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详见赫章县人民政府网。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hezhang.gov.cn/)另行通知。 1.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1.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备案。 招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薪酬标准按照《共赫章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执行,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等5个部分构成,同时购买“五险一金”。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等相关信息均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网站(网址:https://www.gzhezhang.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成立赫章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股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8385460036(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组织三股) 监督电话:0857-3222453(赫章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本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2.赫章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片链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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