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告!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招聘教师共121人!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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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公告

博罗县隶属惠州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百强县、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博罗历史文化悠久,是广东四大古县之一,距今有2200多年的历史;自然环境优美,是“中国十佳宜居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罗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象头山坐落于此;区位交通优越,地处“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20分钟到惠州市区,30分钟到东莞市区,1小时可达广州、深圳、香港;产业发展迅猛,形成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电动车、生命健康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了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中韩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发展平台,是干事创业的热土、成就人才的福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76名,详见《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

  除满足人才招聘基本条件外,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者均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三)教育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

  除满足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外,报考博罗县初中、高中学校岗位的社会人员应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博罗中等专业学校岗位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卫生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

  除满足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外,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03
优惠待遇

  (一)人才招聘相关优惠政策

  招聘的硕博士研究生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1)综合类岗位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岗位(岗位代码为G20231005)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岗位,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跟踪培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教育类初中、高中学校岗位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博罗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为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卫生类岗位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为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人才津贴。聘用人员除享受市级以上财政给予的优惠待遇外,由县财政发放人才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分别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职称津贴。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且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每月3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每月600元的职务津贴。

  4.进修补助。聘用人员在职期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学习进修补助2万元。

  5.入户安居。聘用人员可享受入户绿色通道服务,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6.子女入学。聘用人员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教育部门在县内公立中小学校安排就读。

  7.免交通费。人才到博罗参加面试的,报销交通费,交通费仅限于同一往返地,最高按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

  8.免体检费。人才到博罗参加体检的,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医疗人才特定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照《博罗县2021-2025年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优惠激励方案》享受安家补贴等补助。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5日下午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登陆报考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hzsbszp2023/),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检查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政治面貌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一寸电子照片。

  网络报名时,上传上述(1)-(5)项报名材料(报名表需提交word版和pdf扫描件各1份,电子照片提交jpg格式,其他材料提交pdf扫描件1份,上传材料标题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4.网上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后续将结合面试,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人才测评

  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人才测评(测评内容和方式另行公告),根据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0名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不足20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类岗位的中共博罗县委党校(岗位代码为G20231008)及教育类岗位的全部岗位(岗位代码为G20232001至G20232018),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试讲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依法律依规章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同一个岗位仅能递补一次,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05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综合类岗位获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3年服务期。期间,除报考公务员及在本县事业单位间交流外,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类岗位获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出用人单位、五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卫生类岗位获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周年(不含规培时间),若在服务期限内调离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包括不限于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应全额退回规培费用和所享受的人才优惠政策待遇以及违约金(本人剩余服务期限的年度工资总额的10%),并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06
咨询电话

  综合类岗位咨询电话:中共博罗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52-6206310;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教育类岗位咨询电话: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

  卫生类岗位咨询电话:博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2-6622516。

  附件:

  1.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博罗县委组织部

  博罗县教育局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7日

“惠”聚优才——惠城区2023年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城区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引进、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

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45人。具体引进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

(一)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具有“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①曾获得高校校级以上奖学金;②曾获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③曾获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④本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⑤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⑥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⑦曾获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它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为面试+考核。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引进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应待遇,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津贴补助。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落户惠城,可享受2万元安家补助,分二年等额发放。

(三)二次择岗。在任职单位工作满三年,且三年任职考核均为优秀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校换岗。

(四)配偶就业。引进人员其配偶有就业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双向选择、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原则,协助做好其配偶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子女入学。引进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

七、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12日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小程序二维码将于2023年4月8日添加至本公告附件4中)。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因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③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④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密切关注。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四)面试及考核有关安排

1.面试及考核对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

2.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公告。

3.面试及考核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形式:说课+答辩;考核方式:(另行公告)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说课成绩×40%+答辩成绩×30%+考核成绩×30%

6.面试及考核有关事项:

(1)流程:签到→考核→面试→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和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和考核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和考核过程由惠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考试结束后,成绩按规定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公告栏上予以公告。

参加面试和考核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核室及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考核。进入考核室或候考室考生除面试和考核所需物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和考核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四)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空缺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内不批准辞职。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规定在30天内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一)进入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等,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九、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职数表.pdf

  2.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目录.pdf

  3.惠州市惠城区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docx(将于2023年4月8日上传)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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