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雅瑶中学招聘编制教师30人!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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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州市花都区雅瑶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详见附件1。具体说明如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通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所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承诺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相关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至2023年4月1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港澳居民可使用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通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通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延长报名时间后,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00:00时至2023年4月18日24: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个环节。
2.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20日17:00开始,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思维能力等。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10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4)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在广东广雅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该环节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
(1)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届时请考生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抽签。
(2)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3)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的“成绩查询”栏目,查看本人成绩。
(五)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3)。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情况一致,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面试具体安排于资格审核结束在广东广雅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模拟授课、讲题、试教、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成绩的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广雅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实行试用期制,2023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3年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递补
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在相应岗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通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招聘组织方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及时在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广东广雅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畅通。
(九)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电话:020-81261225、020-81261610
监督电话:020-81261285、020-22083791、020-36892602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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