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115人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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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公告汇总

202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批招聘6人公告(至2月24日)

202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63人公告(至2月22日)
2023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公办教师46人公告(至3月3日)
01

202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批招聘6人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顺德区疾控中心”)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卫生检验和健康教育促进的技术指导中心,由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寄的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5号;收件人: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22285829。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在同一页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非拍照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于社保部门/办事处出具;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证明。

考生应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顺德区疾控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以上的,招考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开考或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面试,是否进行面试递补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选。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进入聘用程序。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出缺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笔试、体检及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拟聘人员提交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在考察程序完成后,按照聘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正式报到入职,与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逾期未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信息发布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公示等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务网站等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

点击查看>>>

1.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3日

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zzb.shunde.gov.cn/data/main.php?id=542082-11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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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63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5年2月20日之前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招考单位已根据用人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考单位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年龄:30周岁、35周岁、40周岁、50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92年、1987年、1982年、1972年2月20日后出生。

4.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在报名时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2023年2月20日)。

已经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职位代码为A01-A23岗位经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职位代码为A24-A37岗位经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联系电话:88667996)。本次报名采取现场、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电子邮件以发出邮件时间为报名时间,快递以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请考生发出电子邮件或者快递寄出报名资料后,拨打联系电话88667996确认人民医院考务组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位有要求的,也需提供)、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如实填写《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民医院共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的审核不予通过。

(3)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职位代码为A01-A23岗位免考笔试,考操作考试、面试;职位代码为A24-A37岗位考笔试、操作考试、面试。

1.笔试。

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操作考试。

职位代码为A24-A37岗位操作考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医疗操作能力。操作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

职位代码为A01-A23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职位代码为A24-A37岗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操作考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职位代码为A01-A23岗位按操作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职位代码为A24-A37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区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并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服务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0757—88667996咨询。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7日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gaoming.gov.cn/gzjg/qwgzbm_1108199/gmzzb/ryzk/content/post_5530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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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公办教师4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4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共46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本科学历的试用期12个月,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公招+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公招+20232001+小学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3年3月3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 ,视为放弃加分。

7.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下旬(具体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地点初定在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期间报考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取下口罩,其余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浈江区籍生源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列入面试比例。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二)面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4.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5.面试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7.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和面试时需取下口罩,候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9.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面试时,除说课外,还需进行技能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是考生的总成绩。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九、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人选。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需在考试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保存,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官方平台和“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招聘工作。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891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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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

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原标题: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366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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