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天津招聘,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四地区)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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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篇招聘信息)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所取得的辅修证书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学位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内容要与招聘公告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29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6:00
审查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2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4月13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档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档案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档案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辅导员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4月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岗位、档案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河北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beifang/10007705.shtml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武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要求具有武清户籍的岗位,须于2023年4月6日前取得武清区户口(报考人员户籍迁入武清区时间以本人户口页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武清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3月2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wqggjy.com
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和面试招聘事宜需进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2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武清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未在相应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未达到该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的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4月13日14: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至16:00。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幼教全科加试绘画内容,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背面下方空白处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1)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学段、学科符合招聘要求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4月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7.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承诺书一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26日17:00。
请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未在相应时间完成缴费,未下载面试准考证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
本次面试的相关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应用教学理论、设计教学方案以及展示教学基本功的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粉笔字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钢琴演奏。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首先按照退役军人优先的原则,然后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担负。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武清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1.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武清区教育局、专业部门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教师,武清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在自择单位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在区内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申请。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6.招聘教师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4067、022-28013570、022-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下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7667.shtml
1、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2、天津市东丽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477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3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2023年4月1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2023年4月1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2023年4月13日16: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4月6日(含)前,并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8)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
1.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7:00。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具体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同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相同。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教育局有关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 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7692.shtml
天津市东丽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2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且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3年3月30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改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中小学教师和校医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幼儿园教师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党员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表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7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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