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名校优生”事业单位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704名,其中市直局属事业单位150名,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554名。
选聘时间:2023年3月30日9时至4月20日17时 政策待遇:凡被选聘为我市“名校优生”的,安排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3月30日9时至4月20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成功后,可在2023年3月31日9时至4月21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具体时间、地点在“齐齐哈尔人才网”“齐聚英才”公众号公告通知。 根据择优比选结果,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选。本轮重点考察人选综合能力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在“齐齐哈尔人才网”“齐聚英才”公众号公告通知。 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1:2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取情形的,取消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