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才87名公告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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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对象具体条件:

  1.G01-G03岗位,招聘对象为“不限”,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国(境)外留学研究生毕业人员,且本科阶段均须为全日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户籍不限。

  2.G04-G14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包括: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于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于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限无锡市户籍或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

  符合岗位条件的研究生毕业生报考,毕业年份、户籍或生源不受限制。

  3.G15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包括: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于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于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限无锡市户籍或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

  符合岗位条件的研究生毕业生报考,毕业年份、户籍或生源不受限制。

  4.G16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包括:

  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5周年且目前仍从事幼教工作的社会人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工作年限及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

  注:1、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毕业时间以认证为准。

  2、无锡市生源指考生进入高校前为无锡市考生或具有无锡市户籍的考生。

  (五)报考G04-G14岗位的,如是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②获省级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③师范类专业毕业生;④“双一流”高校毕业生;⑤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毕业时间以认证为准)。

  (六)具备岗位所需对应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收入的,由招聘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8.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9.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s://www.yxjyy.net/(“宜兴教育云”网站)

  3.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20:00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指定时限内进行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缴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4月1日9: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0K以下)、有效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限1份)。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招聘岗位如被取消,则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届时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改报岗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3:00—15:0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4月6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考试形式及内容详见附件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一)第一阶段考试形式

  1.G01(高中物理)、G04-G07(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G12(特殊教育)岗位:笔试(教育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2.G02-G03(高中体育、高职中美术)、G08-G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G13(特殊教育体育)岗位:笔试(教育公共知识)+专业技能测试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专业技能测试×70%。

  G01-G13岗位第一阶段考试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3.G14-G16(幼儿园)岗位:笔试(教育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满分为100分(折算为百分制,教育公共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4.第一阶段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考生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第一阶段考试内容

  1.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3.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程序及规则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另行公布,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三)第一阶段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8日,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四)第二阶段考试

  第二阶段考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G01-G13岗位: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40%+第二阶段成绩×60%

  G14-G16岗位: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试讲成绩×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资格复审

  1.宜兴市教育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2.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宜兴教育云”网站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复审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第二阶段考试和聘用资格。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根据上述第1点确定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中,如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对该岗位空额数递补一次。如仍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再递补。

  7.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拟递补对象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①应聘人员放弃签订或在指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合同》者;

  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③拟聘用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④2023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者;

  ⑤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者;

  ⑥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者。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特指提供网络申领截图,截图的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或“待认定审批”),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考试组织方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满足学段、学历条件,提前公布需求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7.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61715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扫码下载

  附件2:“双一流”及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附件3:2023年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形式、内容一览表.xlsx

扫码下载

  附件4:2023年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材料要求.docx

  附件5:承诺书.doc

  宜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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