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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和韶关学院设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0名中学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佛冈县位于广东省中部,与广州市从化区、韶关市新丰县、清远市清城区和英德市毗邻,面积1302平方公里。全县常住人口31.64万,下辖6个镇91个村(居)。 佛冈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2021年12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明确佛冈全域纳入广州都市圈范围。距离广州白云机场约40分钟车程,京港澳、 广连、汕湛高速形成“两纵一横”高速路网,现有6个高速出口,融入广州、清远一小时经济圈、生活圈。 佛冈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全县清代及以前形成的古村落800多个,上岳古村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拥有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羊角山省级森林公园,汤塘88℃的含氡温泉记载于宋代《太平寰宇记》,是省内最早有文字记录的温泉;拥有聚龙湾、森波拉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温泉养生之旅入选全省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荣获“国家旅游名片”“全域旅游精品目的地”和“2022 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称号。 佛冈潜力巨大、改革发展迅猛。被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国共青团县域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和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入选广清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与广州黄埔区合作共建广佛(佛冈)产业园。县内有规上工业企业118家,高新技术企业48家,培育有约克、建滔、南玻、雅迪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佛冈县教育局是代表佛冈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普通高中2所,初级中学12所,完全小学4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69所。佛冈县是广东省县域首个教育强县,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获得“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已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实施“县管校聘”改革,为广大教师提供施展才华的发展平台。 本次招聘中学教师共50名,其中高中教师24名,初中教师26名。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县内中学。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清远市佛冈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2.资格要求:应具有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已经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专业要求: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学历学位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佛冈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 招聘公告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发布(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9∶00-16∶00); 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9∶00-16∶00); 地点:韶关学院思源区学思楼307(北区就业楼)。(根据校方要求,外校考生须凭本公告链接进入校园)。 (1)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场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后面场次将不再安排招聘;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 (2)请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及时关注并遵守现场报考区域及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规划报考安排。 (3)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有可能变更,若有变更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师范生证明、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还需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相片。此外,现场须再提交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相片。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点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等情况综合分析衡量,初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初试+复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其他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未能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初试。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安排初试。由招聘单位进行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成绩、学历经历、奖项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打分,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 (二)复试。初试通过后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复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育素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经考试入围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并进行现场签约(体检对象需现场提供“三方协议”),承诺在佛冈县教育系统服务5年;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签约资格。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请各考生保持报名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并密切留意电话通知。签订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 拟聘用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三)本次考试报考者应当按照最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请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四)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布。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附件1:2023年清远市佛冈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2023年清远市佛冈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重要提示:学校或企业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缴纳“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保证金”和“押金”等费用属违法行为。凡是要求应聘者先交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等)的招聘信息,求职者都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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