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服务类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在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3发布。双鸭山市区户籍(不含四县),户籍迁入时间2023年3月30日(含)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2023年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3进行。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2寸蓝底或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限内,可重新提交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规定时间自行下载打印,未按期限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200kb以下;(3)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报名人员需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此次各类岗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招聘,确定拟聘用人选。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将采取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二)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三)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报名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四)岗前培训。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五)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六)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1405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在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3和双鸭山就业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