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成绩|天津公务员调剂时间3月29日至30日|天津公务员分数线|河南|内蒙古|湖南|云南成绩查询入口|云南分数线及面试时间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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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面试阶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可于3月20日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及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也可联系报考单位查询相关信息。 招录机关将从3月20日起,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及报名登记表等与职位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该职位的面试(体能测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测评)和调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未达到4:1)的职位进行调剂。 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作答的是同一类公共科目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具体为:1.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综合管理类职位,接受本类别、综合管理类(公安)、专业技术类职位报考人员报名调剂;2.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只接受本类别报考人员报名调剂;3.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街镇的综合管理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报考人员报名调剂;4.行政执法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报考人员报名调剂;5.专业技术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进行相同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调剂。有关要求:1.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调剂时,按照参加调剂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调剂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名调剂职位笔试成绩合成规则重新生成。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调剂在网上进行,有关职位及要求将于3月28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调剂报名时间为3月29日8:00至3月30日18:00。调剂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31日8:00至4月1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应按照招录机关要求,及时提交资格复审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体能测评)资格。4月3日,参加调剂人员可查询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三、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请报考人员按照招录机关安排,参加网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招录机关将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向有关报考人员发送心理素质测试相关信息,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影响面试资格,不计入成绩。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请报考人员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调剂进入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也由招录机关统一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将于4月14日至16日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最终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1日8:00至4月14日18:00,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不收取报考人员考务费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其他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调剂结束时(需体能测评职位在体能测评结束时),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未达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规则),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或联系招录机关查询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各招录机关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遇特殊情况,本公告有关事项需要调整的,以最新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考专题网站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照招录机关通知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如需咨询面试阶段各项工作事宜,或遇到突发情况,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314295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0日 |
关于划定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告 根据笔试情况,现将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通告如下: 综合管理类综合市区(含公安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20分; 综合管理类综合街镇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5分; 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5分; 专业技术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20分;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0分; 面向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0分; 面向残疾人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05分。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0日 |
关于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部分职位开展心理素质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对于《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中“心理测试”一栏为“是”的职位,进入最终面试的考生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如未参加测试、未完成测试或违反测试纪律,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测试时间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6日09:00至4月7日24:00,测试为机考形式,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设备要求 1.请使用带有摄像头功能的电脑,并全程保持摄像头开启状态,避免遮挡。 2.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的电脑操作系统,并且保持网络畅通。 3.建议优先使用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浏览器参加测评,如出现登录异常,可尝试更换浏览器。 4.此次测评只能通过电脑端完成,如使用手机端参与,视为无效测评。 四、测试方法 1.请点击或复制(复制到网页地址栏而不是搜索引擎)以下链接登陆测试网站。 https://tts.i-select.cn/validate.aspx?sid=13575 登录测试网站后,请填写您报考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 2.该测评由138个行为性问题构成,所有题目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凭第一感觉如实作答即可。测评组织实施机构不对测评内容进行任何解读。测试一般需耗时15-20分钟,建议一次性完成所有题目。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请无须顾虑,如实填写。如果测试中途退出或者不小心关闭浏览器,请按照登陆信息重新登录,继续完成后续测试。 五、测试纪律 1.作答过程中,系统会通过摄像头自动抓取照片,请务必确保本人独立作答,过程中不得遮挡摄像头,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与其他人进行交流,如有以上行为,视为违反测试纪律。 2.测试过程中请勿截取或者录制屏幕上的内容,系统会自动检测,一经发现,视为违反测试纪律。 3.切勿请他人帮助完成测试,一经发现,视为违反测试纪律。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心理素质测试操作手册》,做好测试准备,并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测试。 2.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考务技术支持:15602076101 系统使用问题咨询:16601314513、15210628298、18801276615
附件:心理素质测试操作手册 http://rsks.hrss.tj.gov.cn/ks/file.do?method=read&path=/resource/portalWeb/1679271429908.rar 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3年3月20日 |
天津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按照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定于3月23日(周四)上午10点至3月25日(周六)中午12点组织对笔试合格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集合地点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南门(地址: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三、集合时间 (一)3月23日 上午10点至12点,报考交通警察总队全部职位的考生; 下午1点至2点30分,报考滨海新区公安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报考和平分局全部职位、河北分局人民警察一至人民警察三职位的考生; 下午4点30分至6点,报考河北分局人民警察四至人民警察五职位、河东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二)3月24日 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报考河西分局、南开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上午10点30分至12点,报考红桥分局、东丽分局、西青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下午2点至4点,报考津南分局、北辰分局、武清分局、宝坻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下午4点至5点30分,报考蓟州分局、宁河分局、静海分局、直属治安分局全部职位的考生; (三)3月25日 上午8点30分至12点,通过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全部考生。 四、审核材料 (一)各职位考生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须本人签字)、笔试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http://my.chsi.com.cn网站,从“在线验证报告”一栏下载打印)。 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成绩单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限定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如符合《报考政策指南》第十一条“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所规定五种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本人所在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模板详见附件1)。 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可从“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中“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一栏下载打印,或登录本省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于2021年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服务期满考核材料以及单位开具的证明。 (三)报考限定天津籍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生需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1.笔试准考证;2.考生报名表(本人签字);3.身份证(正、反面);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5.学历及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6.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认证报告;7.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成绩单翻译件(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8.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提供);9.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报考限定应届生岗位且于2021、2022年毕业人员提供);10.服务基层项目合同、考核材料及单位开具的证明(报考限定应届生岗位且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11.退出现役证(报考限定天津籍退役士兵岗位人员提供)。 五、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见此通知后,务必于2023年3月22日(周三)中午12点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回复确认信函,邮箱地址:gajzk@tj.gov.cn,邮件标题: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手机号,邮件内容:本人已查收资格复审通知,可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也需将放弃声明(模板详见附件2)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上述邮箱,邮件标题: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手机号+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二)请考生尽快准备用于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一支黑色签字笔、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将同时失去调剂资格。 (三)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提交材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抵达资格复审现场后,请送行车辆及人员尽快驶离,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特此通知。
附件:1.在学证明模板 http://rsks.hrss.tj.gov.cn/ks/file.do?method=read&path=/resource/portalWeb/1679447425835.rar 2.放弃声明模板 http://rsks.hrss.tj.gov.cn/ks/file.do?method=read&path=/resource/portalWeb/1679447434093.rar 考务咨询电话:022-23396821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3年3月22日 |
河北省考成绩查询入口http://www.hebgwyks.gov.cn/ |
湖南省考成绩查询入口http://www.hunanpea.com/ |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即日起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3月27日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5分,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3分,“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无人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将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附件:无人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予以取消的职位 http://www.impta.com.cn/dangzhengqungwy/%E5%85%AC%E5%8A%A1%E5%91%982023%E6%97%A0%E4%BA%BA%E8%BE%BE%E5%88%B0%E7%AC%94%E8%AF%95%E6%88%90%E7%BB%A9%E6%9C%80%E4%BD%8E%E5%90%88%E6%A0%BC%E5%88%86%E6%95%B0%E7%BA%BF%E4%BA%88%E4%BB%A5%E5%8F%96%E6%B6%88%E8%81%8C%E4%BD%8D.htm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 http://www.impta.com.cn/cjcxmore.asp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3年3月25日 |
关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关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面向社会公布,现就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进入体能测评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笔试成绩 (一)公布方式 考生可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成绩查询”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成绩查疑 正常参加笔试但成绩公布为0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成绩查疑,查疑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云南省人事考试院邮箱(ynrsksw2017@163.com),查疑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8:00。 二、关于笔试合格分数线 省级机关职位,州(市)级机关职位,县(市、区)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法院、检察院职位,监狱、省属戒毒场所职位,合格分数线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总分划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三科成绩总分划定。具体如下: 1.省级机关职位:120分。 2.州(市)级机关职位(不含法检):115分。 3.县(市、区)级机关职位(不含法检):105分。 4.乡镇级机关职位:①艰苦边远地区,95分;②非艰苦边远地区,100分。 5.州(市)、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110分。 6.监狱、省属戒毒场所职位:105分。 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60分。 三、关于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见附件1。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和招录职位数,确定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2、3。 四、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具体通知将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招考职位对应的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 (二)面试安排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监狱和省属戒毒场所、省级法院非法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统一于4月15日至16日在昆明举行。 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州县级审计部门,州县级法院、检察院非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于4月15日至16日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举行。 全省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于5月上旬前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举行。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单位组织,具体通知将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招考职位对应的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云南省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信息,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招录单位通知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附件: 1. http://ylxf.1237125.cn/Uploads/NewsPhoto/2023-03-26/1eb04c52-baad-446f-ba39-942c6e6d1691.xlsx 2.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开展体能测评职位).xlsx http://ylxf.1237125.cn/Uploads/NewsPhoto/2023-03-26/b9cbc131-13f2-4d33-9507-899b6950c4a4.xlsx 3.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需开展体能测评职位).xlsx http://ylxf.1237125.cn/Uploads/NewsPhoto/2023-03-26/72d5dae3-a6f8-407a-9955-2d7b54ca574c.xlsx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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