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管城回族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面向十所师范院校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公开招聘17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二)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区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本次招聘主要为管城回族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招聘名额共170名,其中面向十所师范院校毕业生招聘140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面向优秀在职教师招聘3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本次招聘名额如有核减,核减名额调整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额中。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三)教师资格证科目和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四)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六)报考优秀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2日18:00。考生登录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考试网(http://gczp.zgrccp.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4月14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613076956,1359861759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科目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二)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并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371-66339154、0371-61315609来源:管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