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岗位条件详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1.学历条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除博士研究生外,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有关机构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聘用。2.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2023年4月3日08:00至2023年4月7日17:00。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人力资源部邮箱xyyygkzp@163.com,压缩后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称编辑为“2023年公开招聘+姓名+报考岗位”。也可到我单位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沿江大道16号烟草大厦市一医院办公楼325室)。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所有教育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2张。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对报名信息签字确认。3.应聘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交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合格人员列入招聘考试对象。考试通知将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4倍,则该岗位需要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此次招聘岗位特点,笔试围绕综合管理类知识设考,笔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1)面试考生确定。增设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不增设笔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人员确定后,发放《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4)面试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开考前有2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特殊情况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和人社局批准后,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5)面试成绩公示及合格线的确定。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官网公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设定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一)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主管部门官网和单位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向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件:1.《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