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75人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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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公告(至4月19日17:00)

2023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21人公告(第一批,至4月30日)

2023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至4月19日17:30)
01

2023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简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茂名滨海新区)成立于2012年4月26日,总规划面积为1688平方公里。为突破茂名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瓶颈,茂名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起步区总面积约208.6平方公里,代管电城镇和博贺镇,共52个村(居、渔)委会,总人口约27万人,常住人口约20.78万人。茂名滨海新区作为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西北第一个新区,是省级经济功能区,也是茂名四大发展平台之一,茂名滨海新区按照“港、产、城、乡”联动发展的战略要求,在一片滩涂丛林中起步,逐步迈开了茂名高标准规划、大规模建设的步伐。

茂名滨海新区东毗阳江,西临湛江,面向南海,背靠中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既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区的交汇地带,又处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联系的交通走廊,地缘优势叠加效应明显,具有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有利条件。茂名滨海新区石化产业基础雄厚,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生态系统优良,人口承载力较高,是粤西地区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目前,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正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4+6”工作布局的战略部署,具体实施“一城两镇三港四区(1+2+3+4)”(“一城”即滨海新城,“两镇”即电城镇、博贺镇,“三港”即博贺新港、吉达港、博贺渔港,“四区”即绿色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区、博贺新港临港产业区、滨海旅游示范区、博贺海洋产业区)融合发展战略,以港兴产、以产促城、以城带乡,努力打造成为茂名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成为茂名参与全省产业分工、提高茂名在全省产业竞争力的“顶梁柱”。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1《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事业单位解聘或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bhswjzp2023/,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所有应聘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3.非应届生需具备医疗机构本专业对应岗位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要求以附件1为准),须提供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方式

(一)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报名和岗位招聘名额的情况,按学历层次、执业资格、职称、学业成绩、荣誉奖励等条件进行筛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均列入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面试前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明(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往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④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成绩单;⑤规培证明(非必须);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⑦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⑦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同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审核后工作人员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复印件作保密处理,一律不退回。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一份。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面试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影像类岗位增加实操环节,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普通类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影像类岗位考试分数由面试分数和实操分数组成,其中面试分数占比70%,实操分数占比30%。各岗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考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668-5331039。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尚未获得执业资格证的被聘用者须在被聘用2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四)待遇。被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考试、资格审核等各阶段防疫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所有。

(四)联系电话:0668-53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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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3年3月30日

原标题: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gs.gov.cn/ywdt/gsgg/content/post_1159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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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21人公告


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位于中国禅都之乡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教育园区内,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于2021年秋季正式招生开学。开设有中医学、护理、中药学、药学、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治疗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医药大数据物联网方向)、数字媒体技术(中医药文化传播方向)等11个专业,校园为全新建设,环境优美。为加快学院人才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4日后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4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24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被辞退未满5年或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不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30日。考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将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yyzyxyrsc@163.com。

(二)报考资料

1.word文档《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Excel表格《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各层级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其它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现单位同意报考并盖单位公章)。

将以上全部报名资料制作成压缩文件以“岗位及代码+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zyyzyxyrsc@163.com。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我校将不受理报名。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66-2989820

(三)报名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了设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在报名时扫描后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

本校合同制(含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如跨学院、跨专业或教学岗应聘行政岗、行政岗应聘教学岗,需在校工作时间满3个月(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学院另行通知考试事宜。考生资格审查情况及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s://gdyfvccm.edu.cn/web/medicineNews/toList.form?catalogId=MedicineCatalog-xwgk&cid=MedicineCatalog-zzrsb&itemId=undefined)。

六、考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考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到室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使用统一试题,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完毕后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试讲×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由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及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引才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引才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凡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五)本公告由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6-2989820。

附件

1. 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 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xls

4.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4日

原标题: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yunfu.gov.cn/rsj/zx/tzgg/content/post_1680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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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天河区政府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2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在天河区政府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补助截算日期至2022年12月7日),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无编制身份的医务防疫人员。

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4月17日含)报考人员必须为我区在职在岗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担当精神、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4月17日)。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4月19日)。

(二)年龄要求

1.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年龄要求如下: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78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83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3)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83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2.区属医院岗位的年龄要求如下: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78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83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3)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88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三)本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期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本期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11:30;下午2:15—5:3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天河区卫生健康局一楼。

3.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需要的所有个人材料原件(见附件3)、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截止之前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二)面试

1.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事项:将在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按规定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官在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根据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最后一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2)根据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公布。

(三)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按照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天河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5.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新招聘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按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3.报考人员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工作无关。

5.考生未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招聘流程工作,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只要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检查出资格问题,将立即终止招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发布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如遇突发情况,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各项工作环节时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20-85108326;

监督投诉电话:020-85108320;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请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审核目录

4.报名表

广州市天河区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9日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8894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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