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本科可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15人(时间至4.9)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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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规定,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15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简章。
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安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现包括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和解放大道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260亩。现有在校生8205人,教职工55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1人,具有高级职称236人,“双师型”教师211人。主要开设信息技术类、商贸旅游类、文化艺术类、机电交通类等39个专业。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先后荣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南省“双高工程”建设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安阳市园林单位等多项荣誉,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一)招聘专业
具体招聘数量、专业和条件见《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其他条件:详见: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纪检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暑假毕业的应届生除外);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注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简章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将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anyang.gov.cn)、安阳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ayzy.cn)和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https://www.ayzzxx.com)网站发布。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是本次教师招聘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教师招聘全程在该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8日—4月9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学历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从以下链接访问报名平台https://www.wenjuan.com/s/qemEnm8/#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本招聘简章发布开始到4月9日24点,届时报名网站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5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初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携带报考条件所需证书和证明原件到学校地点(详见网站通告)进行资格证件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和未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在4月17日上午12:00之前带齐补充材料到C218人事科重新进行资格审核,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再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进行补报。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时个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个人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报考专业岗位代码及姓名)和《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素颜、露耳,清晰无变形)。(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有效期应为6个月),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有效期应为6个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版。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5)任职资格证(无职称不用提交)。
(6)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无工作单位不用提交)。
(7)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业绩证书;(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
(8)《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
以上资料中,照片和报名表单独提交,其他证书和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应聘人员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未按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或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审核无效又未按时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凡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须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写作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以后,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资格复审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名单和专业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专业岗位,按要求相应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专业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面试
面试前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各专业岗位招聘的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不足1:3的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一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经递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仍不足1:3的,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答辩、试讲,部分岗位有实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要求和安排将在学校“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过程中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面试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及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及递补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及递补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取消聘任资格,已经聘任的,将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正当、充分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或者不再录用。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岗位要求的专业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1)》(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7)执行。(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
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名称(代码)不一致的,需提供与招聘专业主干课程一致的成绩单。
(八)如因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重大不可抗力影响,必要时招聘工作会做相应调整,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
(九)本简章仅限于本次招聘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3392311(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监督电话:0372-3392678(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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