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当前滨城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切实提升区域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依据滨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的意见(试行)》《滨州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教〔2021〕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2.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详见《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滨州市滨城区人才服务促进中心、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采取线上报名、线上面试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8:30至12日17:00。1.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4月12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②加盖学部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应届毕业研究生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③教师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时须将“我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抄写在空白纸上,签名、摁手印,并扫描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④《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⑤个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PDF格式);⑥近期免冠单色背景彩色1寸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4月11日11:00—13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工作结束后,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面试公告》。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以试讲形式进行,自备不超过8分钟的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知识。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1.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需要递补的,经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滨城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离职手续。1.本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2.本公告由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543-3806022 0543-3806021附件1: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附件2: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或附件下载网址<复制至浏览器>):
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3/4/3/art_117993_10341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