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最新招聘!社区、检察院、事业单位、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工作人员189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报名!缴纳五险一金!性别、族别不限!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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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松路街道社区网格员招聘公告
2.第十师检察分院招聘公告
3.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4.2023新疆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公告
青松路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青松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具体情况如下: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6人。
报名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
2.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网格员”获取报名方式。
3.师市本地户籍。如属非师市本地户籍人员,在被录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须将户籍迁入师市;
4.具备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基本素质能力,能掌握并使用办公软件。少数民族同志必须具有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非退休人员、非双重劳动关系身份的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在连队实行职工、土地、民兵“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职工,与团镇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分流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18日(工作日10:00—19:30)
报名方式:(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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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地点: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综合办公室(阿拉尔市沙河路塔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所需资料
两寸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网格员”获取报名方式。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通过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聘用
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网格员”获取报名方式。
青松路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薪资待遇
参照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
政策解读
本招聘公告及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青松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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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检察分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第十师检察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人。(聘用制)
一、具体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计算机专业、电子信息专业或有相关经验者优先;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检察分院”下载附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男女不限;
5、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检察分院”下载附件。
7.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系统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36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个人简历”(格式如下)发送至邮箱493160963@qq.com。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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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人。其中,兵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总站4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5人。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度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建设局”下载附件。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10:00至4月23日20:00
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10:00至4月24日20:00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http://jshbj.xjbt.gov.cn),笔试后续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岗位表》。
(三)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标准的可以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4月24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者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建设局”下载附件。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3年5月6日当天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请考生携带准考证(纸质版)、身份证(原件),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建设局”下载附件。
(八)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九)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十)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十一)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试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建设局”下载附件。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9226。
1.2023年度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3年度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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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疆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以下简称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畜牧技术岗1名,兽医技术岗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度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高校应、历届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总站”下载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10:00至2023年4月24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统一发布。
面试方式:现场(或网上)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1)2023年度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3)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总站”下载附件。
(4)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按照发布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或网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总站”下载附件。
(八)审批和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我站办理聘用手续。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个人档案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总站”下载附件。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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