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专科可报!四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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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中心简介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节水农业研究中心主要从事旱作农业,节水灌溉,特色薯类栽培,耕地质量评价,农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化肥减量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因项目需要,拟聘用1名科研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1. 素质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道德端正;身体健康,适应长期野外出差;能独立承担实施科研项目;具备良好组织和协调沟通能力。
2.专业要求:
①、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②、专业:土壤学、土地资源学、植物营养学、生态学等相关专业。
③、年龄限制: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④、科研能力:(1)以第一作者审核在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2)熟练操作ArcGIS软件。
3.岗位职责:辅助完成研究中心相关科研项目,能够接受省内出差。
三、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电子版简历发到联系人邮箱,经过应聘材料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注意: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院校+应聘科研人员”。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四、薪资待遇
提供良好科研工作环境,工资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邮编 610066)
单位名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陈老师(13908040304@163.com)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上半年人员招聘岗位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方式为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以姓名+报考岗位形式命名将报名表、相关证照、资格证书等投递到邮箱:1562336313@qq.com,完成报名。参与笔试、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均在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ylk.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资阳临空经济区)通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24:00。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诚信报考: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有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4.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及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比为50%和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序)。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及考核按《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关于印发〈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年薪区间7万~12万(含税及社保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官网通知。由第三方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
(二)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赖女士 13880676932
附件:1.报名表
2.2023年上半年人员招聘岗位表
http://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11330.html
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兴文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1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553729321@qq.com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兴文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邮箱办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扫描件、电子档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扫原件扫描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学历信息电子档一份(学历信息证书须带有二维码);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同时带上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一)兴文县卫健岗位(岗位代码:XW202301010、XW202301011)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
(二)兴文县教体岗位(岗位代码:XW202301012-XW202301016)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有缺考科目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兴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
九、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兴文县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政策待遇
1.符合《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1年)》(兴人才领发〔2021〕4号)规定的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聘用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十年内每月发放人才岗位激励奖1800元。
2.符合《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1年)》(兴人才领发〔2021〕4号)规定的高校硕士研究生聘用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8万元,十年内每月发放人才岗位激励奖800元。
3.符合《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1年)》(兴人才领发〔2021〕4号)规定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聘用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4万元,十年内每月发放岗位激励奖400元。
4.符合《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1年)》(兴人才领发〔2021〕4号)规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聘用后,县内无住房可申请享受人才公寓。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824879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
1.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1/2569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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