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21名编制教师和辅导员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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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报名日期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中申请提交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wzvtc.cn/index.html)---“人才引进”栏---点击“招聘网站”---选择右上角“注册”,注册账号密码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国内高校研究生可提供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在报名结束后7天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原版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茶山校区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1.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1)笔试。主要考核与专业相关的内容,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试讲。

(2)试讲。提前2小时封闭式备课,要求制作PPT,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辅导员岗位:采用面谈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第一轮面谈。对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进行初评初选,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替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4月3日起至4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4月10日前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9.未尽事宜,参照《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rsc@wzvtc.cn

咨询电话:0577-86680010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工作经历证明,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

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14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四)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3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4月更新)》《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进行审查认定。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我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审定是否符合要求。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报名日期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中申请提交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wzvtc.cn/index.html)---“人才引进”栏---点击“招聘网站”---选择右上角“注册”,注册账号密码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国内高校研究生可提供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选聘,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7天内,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学校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选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原版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茶山校区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zvtc.cn/)公布,考生自行前往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专任教师、发展规划处(产教融合处)科员岗位

采用远程面谈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

由学校相应二级学院和部门组织远程面谈,进行初评初选,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环节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制作PPT。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技能。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制作PPT。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员岗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登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分数查询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察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递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人事考试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不能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习、实践、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本次选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校纪委86680328、86680069。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rsc@wzvtc.cn

咨询电话:0577-86680010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下载地址:http://hrss.wenzhou.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d5c74d5d822f4f3cb80be7e410c2f97b.wps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

2023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博士研究生)

招聘岗位

专  业

学历学位

选聘

人数

其它要求

智能制造学院
电机与电器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3


智能制造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智能制造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大类

博士研究生

1


智能制造学院
机电一体化专任教师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大类

博士研究生

2


智能制造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专任教师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精密仪器及机械、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智能制造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专任教师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大类

博士研究生

2


智能制造学院
电气自动化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大类

博士研究生

1


智能制造学院
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任教师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设计学院
服装专任教师

服装设计与工程、设计学(服装设计方向)、艺术学(服装设计方向)、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方向)

博士研究生

1


设计学院
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任教师

设计学(时尚品设计方向)、艺术学(时尚品设计方向)、设计艺术学(时尚品设计方向)

博士研究生

1


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任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人工智能学院
大数据技术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类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人工智能学院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任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人工智能学院
软件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人工智能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专任教师

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专任教师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测绘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建筑工程学院
建设工程管理专任教师

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专任教师

电气系统及其自动化,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任教师

建筑学、工程管理(造价)、艺术设计等与建筑装饰类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数字经贸学院
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专任教师

数量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1


数字经贸学院
市场营销专任教师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

博士研究生

2


数字经贸学院
国际商务专任教师

国际贸易学

博士研究生

1


数字经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任教师

统计学、会计学

博士研究生

1


数字经贸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任教师

旅游管理、企业管理(酒店方向)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数字经贸学院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任教师

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数学、数量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7


瑞安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任教师

车辆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瑞安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任教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瑞安学院
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任教师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流体机械与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瑞安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任教师

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瑞安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机械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瑞安学院
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

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商务、技术经济及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永嘉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阀门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任教师1

流体机械及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流体力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永嘉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阀门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任教师2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思政专职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国近现代史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4


发展规划处(产教融合处)
科员

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等教育学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会员社群额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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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想去top公司的同学们来说,群内集合了优质人脉圈,同学们可以一起交流时事热点、模拟面试、交流招聘进度...互帮互助达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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