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党建组织员!2023深圳机关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4月16日截止)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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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  ■【机关单位

■【辅警消防】  ■【国企银行】

■【非编教师  ■【非编医疗

【时政、各备考课件及历年笔面试题等】

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1

202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招聘党建组织员8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4-16日)

2

202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一般专干5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4-16日)

3

202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第二批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1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4-13日)

4

2023年4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专辅4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6-14日)

202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招聘党建组织员8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4-16日)

为进一步充实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光明区两新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4月16日16: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资料

(1)《党建组织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请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先交学历学位电子验证证明,毕业后补验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学信网上电子验证);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7)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9d3Xr,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上传到系统(本系统暂不支持二次上传或修改功能,请仔细核对后再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特殊说明:本次招聘与《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2023年第一批)》的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请各报名人员慎重考虑,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212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技术支持:0755-23195993,联系人:曾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录人数。

2.本次招聘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光明区委组织部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按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到区委组织部指定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职级晋升按照光明区党建组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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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职位表.xls

2.党建组织员报名表.doc

3.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3年4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

文章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525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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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一般专干5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4-16日)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5名,均为辅助管理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2023年第一批)》(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6日16: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所需资料

1.《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EESNK),填写报考信息。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上传到系统(本系统暂不支持二次上传或修改功能,请仔细核对后再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特殊说明:本次招聘与《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的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请各报名人员慎重考虑,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蔡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6789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技术支持:曾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599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4月4日;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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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2023年第一批).xlsx

2.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3年4月4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2023年第一批)

文章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525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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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第二批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1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4-13日)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司法局公开选聘特聘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3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选聘特聘专干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信网验证学历、学位报告);

(6)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提供扫描件)(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提供扫描件)(附件5);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sfj@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咨询人:王小姐;

咨询电话:0755-88211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的,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1.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注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文字功底和适岗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可根据笔试成绩顺序向下一位递补。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东院区或其它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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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选聘特聘专干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3年4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525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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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专辅4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6-14日)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招聘职位及人数:森林消防专辅4人;年龄:25周岁以下,需为退役军人或有相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辅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6日至4月14日,报名时间截至4月14日17:00。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辅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辅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⑥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dzdxjyk@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森林消防专辅+姓名”;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88212341,联系人:向先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3月31日;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用时在4′25″以下的为合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本次考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最终拟录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辅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光明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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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专辅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辅报名表.docx

附件3.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辅考试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原标题: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4月公开招聘专辅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052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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