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校!辅导员招聘28人公告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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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计算机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集群”,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辅导员28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坚持择优录用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7日,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http://www.xjust.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10:00至2023年4月17日18:00。
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件;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扫描件;
⑥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5);
⑧任职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
⑨其他代表性成果材料。
(3)网络报名过程中,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疆科技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统筹,用人单位具体执行,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上公示。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的通知公告。
九、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考核,具体面试等事项于网络报名结束后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由新疆科技学院组织实施。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取消录用资格。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师德师风表现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核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少于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最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试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十、体检
十一、试工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试工,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时间1个月。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期间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人员需入住学生公寓,具体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结果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
十二、考察
十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科技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试工、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四、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科技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十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十八、联系方式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越越0996-8778798 15099035675
宋新宝0996-8778798 13009669857
(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刘老师0996-8663114 (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十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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