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590人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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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11人公告(至4月18日)

2023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编制教师35人(第一批)公告(至4月25日17:00)

202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7人公告(至4月23日17:00)
202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人公告(至4月26日17:00)
2023广东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至4月21日17:30)
2023-2024学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12人公告(第二场,至4月25日17:30)
01

2023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1人。其中,产业精英岗位7人、其它岗位4人(包含教师岗2人、软件开发与数据管理岗1人、心理健康教育岗1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4月14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产业精英岗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截止报名首日前三年(2020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期间)须为大中型企业全职在岗人员,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

(四)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结果通过系统进行反馈,不另行发文通知,系统报名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公招程序。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9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产业精英岗位不安排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产业精英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开考;此类岗位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

其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产业精英岗位不安排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德育与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2)非教师岗位(软件开发与数据管理岗和心理健康教育岗)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产业精英岗位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需携带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面试分为产业精英岗位、其它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三类进行,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产业精英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

①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②试讲和答辩环节: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其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产业精英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高于80分(含)者方可录用。

(2)其它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在体检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取得体检合格报告,不能完成体检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在体检合格后两个月内完成考察环节,不能按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及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二)应聘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境)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六)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样本).doc

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原标题: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403/103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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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编制教师35人(第一批)公告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增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成员校。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核心区,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办学规模为50个班。现有初中教学班41个,学生1800多人。2023年计划招生20个班。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为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3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35名,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各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人数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3年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2.广州市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要求一致(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表中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除研究生专业须符合要求外,本科专业须同时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水平证书的,应达到雅思考试成绩7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估,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通过后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以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最后的综合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5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2.报名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报考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4)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公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同时请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考试网上确认时间:4月26日9:00—18:00。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2.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8日9:00—4月29日17:00。

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免笔试考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且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时间:预计2023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内容: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以上)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公布笔试成绩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笔试合格的考生,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

(五)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B类岗位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

  现场小组讨论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中,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零分不参加排序),各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审核考生,须本人自行携带《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发放《心理品质测试通知书》。

备注:往届毕业生如曾经就业后辞职的,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含当日),报名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七)心理品质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不公布,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八)面试(试教)

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面试(试教)环节。面试(试教)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试教)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考生签名确认。

(九)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分岗位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该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十)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十二)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人员将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3年8月报到。

(十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一)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91921、8299192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附件:1.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需求表.docx

2.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content/post_8908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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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7人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7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23日17:00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发送至报名邮箱rsk@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202301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内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 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4.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上述材料,将取消应聘人员拟聘资格。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党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7.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提交担任学生干部的有效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任职职务和年限必须清晰、明确,和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的要求一致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其中校级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二级院系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院系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相关材料、学生干部证明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结果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通知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二、有关说明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要求。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6.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4月4日

原标题: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148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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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现代鲁班”摇篮。办学43年来,学校扎根南粤大地,服务“一带一路”,培养培训了20多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广东省建设行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0000多名,教职工700余人。座落在省职教城的清远新校区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以“特色校园、文化校园、智慧校园、山水校园”为建设理念,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因近年来学院在校生规模增长较快,为改善师生比例和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保障基本师资条件,同时响应党和政府扩大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号召,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9:00至4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职称、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PDF格式);

6.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相关材料或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相关材料(PDF格式)。

7.其它证明:(1)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gd.gov.cn/)或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cvi.edu.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查,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和附件,或上传报名材料清单不完整的,视同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学院在官网(http://www.gdcvi.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报考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本公告第四点“报名”的第(三)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基础知识,包括时政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生在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留意网站信息。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

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40%。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个人素质及职业能力、职业发展潜能等。

2.其他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等)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个人素质及职业能力、职业发展潜能等。

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3.面试成绩计算

以各有效评委分数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阶段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通知均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dcvi.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不可抗力,学院必要时可对招聘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本公告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3-3919523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6409819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38号

邮政编码:5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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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6日

原标题: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148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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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3广东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称“市文广旅体局”)所属事业单位肇庆市体育学校、肇庆市体育中心管理处两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肇庆市体育学校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向上级运动队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负责向社会培养输送合格的中、小学毕业生和中等体育专业人才;承担代表我市备战和参加省以上各级体育竞技比赛的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肇庆市体育中心管理处是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体育中心、西江体育场的场馆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市体育中心、西江体育场的经营管理,承接承办社会、体育和商务活动;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供保障;承担市体育中心、西江体育场的环卫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或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社会人员。本次公招岗位3个,公招人数3人。具体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4月18日。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4月21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120.27.242.90:8006),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等级证、裁判员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4.联系方式:陈先生,0758-2781899。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均须提供原件,且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附表3)一并申请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市文广旅体局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市文广旅体局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gdlt/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gdlt/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肇庆市纪委驻市文广旅体局纪检组和市文广旅体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289173(市纪委驻市文广旅体局纪检组),0758-2781810(市文广旅体局机关纪委)。报考咨询电话:0758-2781899。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1.附表1:2023年市文广旅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原标题:2023年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content/2/2830/post_2830827.html#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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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3-2024学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场招聘公办教师512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各岗位招聘对象要求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毕业生: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的2021、2022、2023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我区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2023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的2021、2022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且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2年9月1日前(含当日)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3年4月23日8:30至4月25日17:3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职员招聘”栏目登录。

(三)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公布,考生可在4月27日中午12:00后登陆系统查询。

(四)视频评审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在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初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初试。视频评审成绩不计入考试环节。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初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推荐进入初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5月4日上午9:30后登陆系统查询。

考生报名期间须在系统上传本人试讲视频,具体要求如下: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五)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复试。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复试。

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并于5月初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

(六)复试

复试初定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于5月上旬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办教职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3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参加我区以往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通过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咨询电话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0757-86781944

2.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0757-86557181

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0757-86883152

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0757-85442491,85411970

5.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0757-86689723

6.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0757-85525905

7.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0757-85633398

8.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0757-85930324

9.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0757-66861151

10.佛山市南海区桂华中学:0757-86235179

11.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0757-86662204

1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0757-85573768

1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0757-86505005

14.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0757-86337354

15.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政策咨询:0757-86335435,86232590;监督投诉:0757-86237161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度教师招聘(第二场)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pdf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content/post_5579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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