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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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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100名。

勤务、文职职位仅用于学历层次区分,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各职位招聘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含)以后,2005年4月6日(含)之前出生。〕

4.报考勤务职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职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勤务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勤务职位身高需1.68米及以上,男性文职职位身高需1.65米及以上,女性文职职位身高需1.55米及以上。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7日、10日(共3日),上午9:30至11:40,下午2:30至5:3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后门,市图书馆后。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宜宾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

(四)报名要求。《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信息表》上需明确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视情况对职位及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试次数只有1次。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男子勤务职位

≤4分50秒

≤5分00秒

男子文职职位

≤5分00秒

≤5分10秒

女子文职职位

≤4分50秒

≤5分00秒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

同时,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市公安局可对相关职位招聘名额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笔试公告中予以确定。

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文职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缺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三江人才网及“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自行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目前,市公安局辅警保障经费为7.7万元/年,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2228032

监督电话:0831-2228031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均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参加面试人员列为递补人选。在一定时期内,正式聘用的辅警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产生新的空缺数后,宜宾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从递补人选中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不纳入递补范围。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宜宾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名额

性别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20230401

勤务(一)

20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交通管理岗位,身高需1.68米及以上(工作部门:交警六大队)

(户籍地或居住地需为南溪区)

20230402

勤务(二)

35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交通管理岗位,身高需1.68米及以上

20230403

勤务(三)

30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特巡警岗位,身高需1.68米及以上

20230404

文职(一)

1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文职岗位,身高需1.65米及以上

20230405

文职(二)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文职岗位,身高需1.55米及以上

合计


100





备注:勤务、文职职位仅用于学历区分,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

附件2.宜宾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1名市场监管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符合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1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自动化,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写作能力,能适应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04月05日-04月12日(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址:

现场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办公室(404)。(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尔玛路16号,联系电话:0816-4821274)

网络报名:邮箱:616525350@qq.com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五、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在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岗位,该岗位予以取消。取消招聘岗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公示。

六、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十、聘用及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市场监管协管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市场监管协管员的报酬待遇基本工资1500/月+绩效工资,购买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400元/月,可以申请加入单位工会并享受单位工会会员同等待遇。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一、管理及考核

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报名表.docx

四川绵阳梓潼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考调事业人员2人公告

梓潼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公开考调2名事业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作用,提高法律援助中心办案效率、充实干部队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2名事业人员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梓潼县范围内在编的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4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公职律师证书优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4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加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大于1:10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根据笔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梓潼县司法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10日

3.报名地点:城北新区四号楼四楼4-4

联 系 人: 何 媛

联系电话:15681232395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1的比例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现实表现及主要特长和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

(五)体检

考察通过后确定的体检人员,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梓潼县司法局党组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梓潼县司法局对拟考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与县司法局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调入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梓潼县司法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梓潼县司法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资阳安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人公告(第二批)

安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安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安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警3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辅警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米以上,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双眼矫正视力均高于4.8;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属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11.国家、省和市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进行,经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安岳县公安局614办公室,安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120号)。

3.报名初审: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要如实填写身份信息,报考职位只能填写一个。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人数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1)男子测四类项目:俯卧撑,立定跳远,50米跑,1000米跑。

(2)女子测四类项目:仰卧起坐,立定跳远,50米跑,800米跑。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四个项目须完整参与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参与测试项目三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安岳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参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安岳县公安局指定同级其它医院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政治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政审对象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政审合格人员在安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聘用、调剂和岗前培训

若招录岗位有空缺,且报考人同意调剂的,可择优调剂至空缺岗位。

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参加岗前培训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相关规定与县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以劳务用工形式派遣至用人单位具体使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其工资中扣除;其工资福利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派出所辅警勤务期间提供住宿、就餐条件。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纪考风,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岳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24960400

附件1、安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安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安岳县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2023年重庆奉节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47人公告

奉节县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党建统领网格治理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7名,详见《奉节县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愿意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4.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具有一定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和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清除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联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4:00时至4月6日21:00时。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113.249.157.217:13418/exam-system-examinee/fjgz,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考生登记照,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50kb以下),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4月7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4月7日21: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网上交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交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2:1的,经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研究,可降低至1.5:1,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交费的人员,于2023年4月8日9:00时至2023年4月8日21:00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等内容,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9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奉节微党建”微信公众号。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1.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面试人选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三)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奉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联审

通过体检人员由对应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统一开展联合审查。考察、联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联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聘用准考证号、性别、学历、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联审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在本岗位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开展1次。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线索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相关街道党工委安排至社区工作岗位,在社区党组织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保障

1.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待遇按2804元/人·月执行,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参与全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贴分配。

2.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达到任职年限、符合资格条件的,纳入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3.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职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补助。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招聘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一)本公告由奉节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023-56557380(县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7723265。

附件:1.奉节县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招聘职位表

2.奉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1

奉节县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招聘职位表

序号

招聘街道

岗位

招聘名额

性别

专业

学历

咨询电话

1

永安街道

岗位1

6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023-56557380

2

岗位2

6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

岗位3

13

不限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

鱼复街道

岗位1

6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

岗位2

6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6

夔州街道

岗位1

5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7

岗位2

5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附件2

奉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报考单位及岗位


个 人

简 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个人承诺

本人所填信息全部真实有效,符合本次报考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因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个人简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

— 9 —

文件下载:

  • 20230404奉节县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公告(挂网).docx

2023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关于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针对2023年应届毕业医学专业型硕士有关报考咨询,经相关部门研究,现就《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作如下补充公告:

2023年应届毕业的医学专业型硕士所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可暂缓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但最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是由四川大学与成都高新区合作筹建,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注册成立的新型研发事业单位。实验室聚焦重大慢病(恶性肿瘤)的精准诊断、药械研发等领域,以人类疾病临床资源样本库、实验动物(疾病模型)库、AI智算中心等大科学装置设施为基础,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建立全球领先的全生命周期药械创制体系,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我国原创靶点、原创新药“从0到1”的原始突破以及临床应用与产品研发从“1到N”的创新转化,力争到2025年,建成极具影响力的省实验室。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

(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三)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良好的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情况表)。

(六)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安排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三)面试(初面)

(四)资格复审

(五)面试(终面)

(六)体检

(七)考察

(九)聘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9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线上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线上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11

(三)应聘者须准确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均不退还。我单位将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

六、工作地点与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

成都高新区和民街387号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

(二)薪资待遇

提供富有竞争力的市场化薪酬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

(二)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后,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李老师028-86695212

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以事定费、定额(定项)补助。主要承担创新领域重大战略规划、工程和监测体系研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开展组织宣传和对外交流等事务性工作。

二、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理论研究人员1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于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尚在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格式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报考者均须提供,其中,第5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具体要求情况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3年4月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75549155@qq.com。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单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识别二维码直接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个人简历,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

(三)个别面谈。主要是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面谈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四)考察。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谈等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五)体检。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由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确定为拟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并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学历、岗位条件等基本情况及纪检机构的举报受理电话。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委党组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相关事项提示

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8-86705587

监督电话:028-86196309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3年4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3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名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名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名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名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名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名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名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名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为1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rsk@scsyjs.org,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6∶00至4月12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在本批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我院进行咨询。报名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院负责的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应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发送到rsk@scsyjs.org邮箱。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方式。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三)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14日在我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附件中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名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院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识别二维码直接下载报名表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未到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面试未到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院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名者面试成绩,由我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名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拟录用名单后一个月内务必入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八、聘用方式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劳务派遣制人员。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二)为方便与报名人员保持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通讯不畅,责任由报名人承担。

(三)谢绝来人来访。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名条件及面试等问题):

028-65189012(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电话)

监督电话:

028-65189024(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纪检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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