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主要职责:负责法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办案现代化等司法科学技术的规划建设,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维护本院的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测与清除计算机网络与终端设备的故障。主要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书记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术员岗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熟悉网络维护、编程或其他信息化工作,熟悉路由器、交换机配置及维护;书记员岗位是法律专业、有法律工作经验优先,听打、看打速度在60字/分以上。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9日以后出生);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21日止;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其他证明文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人名字+应聘法院工作人员岗位)后发送至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tfyzgg@163.com。我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符合报名条件的,政治部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入下一轮测试环节。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我院根据报名条件、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我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对正式聘用为我院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咨询电话:0775-4650336、0775-46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