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钦北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拟安排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钦北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一)专业和学历要求:不限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专业优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一)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薪资为34000元/年(含单位和个人承担五险应缴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和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钦州市钦北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bqbfj@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钦北生态环境局应聘人员+本人姓名”。报名结束后,钦北生态环境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经初步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通过邮件、电话通知应聘者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有疑问请联系钦北生态环境局韦福雁0777-368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