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302名。 中学教师70名,小学教师206名,职业学校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20名,启能学校教师3名,区少年宫教师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一)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4.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2023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4月19日(星期三)下午5∶00。 4.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6.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通知。PS:敬请投递时标注信息来于"东莞小招"公众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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