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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实际工作需要,珠光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养老管理员岗位人员一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负责本辖区居家社区养老等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4、身体健康,热爱为老服务,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软件。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9:00-11:30,14:30-17:00。2、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珠光街道办事处四楼公共服务办(413室)。(1)请考生自行公众号回复“0421”即可获取下载《越秀区珠光街公开招聘养老管理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报完整、大1寸近照一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2、面试内容: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1、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2、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确定。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越秀区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咨询电话:020-83182281;联系人:林女士、司徒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