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8日(星期一)-5月10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设在广州市白云区少年宫(白云区白兰二街18号)。
2.2023年5月9日将同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华南师范大学官网信息。
3.材料:考生提供《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4)中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按照资格审核目录顺序装订,资格审核目录填写好装订在第一页。
4.报名和资格审核须知:
(1)报名和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在预约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到现场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以通过资格审核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三)考试
考试流程: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综合素质评估初定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2.面试初定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3.笔试初定2023年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四)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2023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拟录用的非2023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七)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