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推荐 | 上虞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用工1人

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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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区司法局计划在上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1名,性别不限。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发[2022]46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后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0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前已获得毕业证书),会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本人的直系亲属中目前无正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或在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

  上述条件中系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4月26日16: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先对考生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后,重新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选择要报名的岗位→点击我要报名→上传所需的附件资料等。每位考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多次填报的,以有效报名期内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

  人才就业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82213247

  咨询联系电话:82509628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经初级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5月10日-12日17:00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2)复审通过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40%和面试60%。

  3.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率的,自动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

  当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笔试、面试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人员到位后,工作岗位须服从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统一安排,并参照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的相关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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