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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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村振兴人才,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水平,根据《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公开校园引进人才1名。现将2023年度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校园引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德才兼备,按需设岗,按岗引进,重视质量。
二、引才条件及对象
(一)引进人才学历层次及对象:
2023届国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2021、2022届未就
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进人才计划及专业:
1.建筑建设或产业项目选择管理1名(局下属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
2.专业范围:建筑学类。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及创新精神;
3.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在建筑建设工程项目
招投标管理、风险评估、效益分析等业务能力突出;
4.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
历学位证书;
5.甘于奉献和建设新青海,能胜任本专业领域及乡村振兴项
目实施、管理运营等工作;
6.身体健康,具有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其他不适合从事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情形。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政审、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逐级上报引才需求计划,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集中引才相关高校网以及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人才工作网发布引才需求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859820795@qq.com。电子邮件主题为“校园引才+报名姓名”。报名所有资料统一放入压缩文件包。咨询方式:13997044906 李老师。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上传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学籍)备案表扫描件、近期浅蓝色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考生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报名单位保证报考人员资料安全、保密、不泄漏
4.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并在网上予以验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录入人员信息。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引才资格。
5.引才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引才服务费每人300元,缴费报名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
6.报名步骤:
①报名者发送报名个人资料到报名邮箱;
②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发放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缴费二维码到报名者邮箱;
③报名者发送填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到报名邮箱;
④缴纳引才服务费;
⑤报名成功加入引才QQ群。
(三)考核测评
1.考核测评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核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考核测评相关事项
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重点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掌握和实际处理项目工作的能力。聘请专家组成考核测评小组进行考核测评。引进的人才主要采取面试交流、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测评顺序,测评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公布测评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视作放弃。根据考核测评结果,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我局、学校、应聘者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政审
已签协议应聘者,在指定的时间到我局报到。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才资格,并依据测评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政审工作注重了解应聘者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由应聘者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填写《湟中区乡村振兴局校园引才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应聘者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者,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我局官网、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我局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属不宜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向上级部门请示关于引才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的请示报告,根据上级部门批复情况,办理入编的相应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纪委、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对整个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引进人才过程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所有承担测评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在引才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引才相关待遇
1.通过考核聘用方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入编后核定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并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3.提供免费的住宿。
4.按照职称晋升规定晋升技术职称。
5.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六、相关要求
1.如出现以下情况者所签订的三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签订协议前已参加工作但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
2.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
3.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考生QQ群为引才相关通知发布渠道,所有通知均视同在群应聘者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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