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
(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愿意承担相应职责。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男性,45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无纹身,身体素质达标(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高1.68米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需持有B2及以上驾照10年及以上。
(五)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8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一)。
3.报名要求: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两寸红底登记照1张,现场填写报名表。不收取报名费。
4.联系电话:杨老师13500359018。
五、待遇
(一)被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洛碛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二)试用期2个月,每月发放综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合同两年一签,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扣除个人缴纳部份保险金等费用后,每月发放综合工资3000元左右,考核工资300元左右,在岗期间提供免费食宿和四季制式服装。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洛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