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一批事业单位招聘来啦!(60人)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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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6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招聘要求

注:

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4、公告中提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

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至5月10日16时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

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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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招聘要求

注:

①中共正式党员取得时间、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②历届生报考时需取得学历学位;

③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④专职学生工作经历是指专职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校团委、校学工部门工作经历,不含兼职辅导员、班导师、教学教务员等工作经历;

⑤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拟聘用人员(历届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在2023年8月30日前办理入编手续,将取消聘用资格。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

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至5月10日16时。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 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

咨询电话:0574-88229016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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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辅导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十三五”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宁波市海曙区,交通便捷。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智能家电工程中心等3个科研机构。拥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等32个专业。现有教职员工650余人。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诚邀海内外英才携手共进。

招聘要求

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4.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5.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6.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技等级,以宁波市人社局核定为准。

报名

本次招聘辅导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点至2023年5月10日16点。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办公室

邮编:315012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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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要求

注:

招聘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

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至 5 月10日16时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4-8805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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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十三五”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宁波市海曙区,交通便捷。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模具工程中心和智能家电工程中心等3个科研机构。拥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等32个专业。现有教职员工650余人。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诚邀海内外英才携手共进。

招聘要求

注:

1.学历学位、职称、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且所学课程相近率应不低于50%。

2.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3.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4.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技等级,以宁波市人社局核定为准。

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报名办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至rsczp@zjbti.net.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咨询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室)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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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招聘要求

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7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其它年龄计算时间以此类推。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4.历届生为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本公告中的兼职辅导员包括在学工部、学生社区、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党支部副书记、书记、班长、班团支书、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7.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 9日9:00时至5月 11 日16:00时。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

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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