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审判事务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南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聘用制书记员4名(性别不限)、综合行政岗位人员1名(性别不限)扫二维码,关注每日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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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书记员岗位法律专业优先);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4.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的编辑排版能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1.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南华县法院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工资4000元左右(含单位缴存的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2.综合行政岗位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南华县法院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工资3300元左右(含单位缴存的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以上两种人员每年视其工作表现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并结合单位情况对工资进行适时调整。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即日起至2月24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将报名所需材料交至南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503室),并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面谈,择优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测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原标题:南华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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