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应往届可报!汕头招教师94人!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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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汕头市教育局下属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

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阿里山路西与港澳路、海峡路的交界处。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高中学历教育。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2021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

学校占地104.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各教育教学场馆:教室配备空调、智慧教学平台;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含50米标准泳池和25米训练池各1个、篮排球馆1个、篮球训练场2个、羽毛球训练场4个、乒乓球训练场16个、体操运动场4个);图书馆1栋,其中配有阅览室、自习室、社团活动室、音乐训练室;学生宿舍3栋(6人一间),备有空调、开水热水设备;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设地下停车场,面积19508㎡,另设师生餐厅。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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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http://www.stjzhwxx.net/)、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1: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二教学楼;

地点2: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资格审核: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发放报名回执。

4.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二教学楼。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应聘人员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回执,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证书证件等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简历,主要包括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5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市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3)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4)2020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1.笔试:

(1)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能力。

(2)组织形式和时长: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时间、地点及须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教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2.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

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3)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面试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公布。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次日,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用人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入职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入职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     0754-81883956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   0754-88853404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54-88837652

附件:

1. 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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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汕头市濠江区
教育系统2023年度
校园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
专场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32名和应往届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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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岗位表,其中: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报名当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应届博(硕)士研究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报名当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报名当日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当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博(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报名当日需提交职称证书)。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形式及场次时间安排
(一)招聘形式:采用校园专场招聘形式进行。分别在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三所大学设置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二)场次时间安排:
1.第一场招聘点:华南师范大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专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15日。
2.第二场招聘点:江西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专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17日。
3.第三场招聘点:赣南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专场〕。时间:2023年5月19日。
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设岗,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三场视第二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直至招满为止。若前一场次岗位已招满,后续招聘场次取消。
六、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岗位)、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华南师大石牌校区西六南面就业广场。
(2)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研究生院。
(3)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第四栋教学楼三楼。
2. 报名所需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大学期间学习及参加社会工作简历一份;
(5)绩点排名证明、获奖证书、资历资格、论文发表、志愿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需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确保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除《广东省 2023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白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以上逾期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初审通过人选,通知笔试有关事项。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招聘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考试及相关安排
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应届毕业生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进入笔试通知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当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4)笔试分数核查。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笔试成绩通知后当天及时反馈给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5)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及时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是否进入面试将在笔试后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2. 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其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由考生根据自选相应学科内容独立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时间为15分钟。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进入现场面谈签约环节。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进入面试通知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总成绩是否入围现场面谈签约、现场面谈签约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后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现场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2)面谈签约人员到现场面谈签约聘用意向协议书、现场网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仅限应届毕业生)。
(3)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在接下来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濠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五年服务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出区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本次专场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方案由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专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濠江区教育局 0754—87374617
濠江区人社局 0754—8737550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附件:
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岗位表
3.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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