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函〔2021〕305号)、《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2〕173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2.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3份;
4.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档立卡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局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份;
6.《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份;
7.《大宁县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份;
8.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6日;
报名地点:大宁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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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daning.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26_178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