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公开招聘3751人公告!含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医院,公安局,教育系统,国企!即日起报名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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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招聘137人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人才引进66人公告

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人公告

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12名特岗教师公告

塔城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24人公告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3501人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

招贤纳士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60年,是“新疆四大名医”和一批医术精湛、享有盛誉的名医大家汇集之地,开创了乌鲁木齐中医集体化的先河,为乌鲁木齐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医院秉承国粹、博采众长,始终彰显着中医药的魅力,在乌鲁木齐市医疗界独树一帜,经过一个甲子的薪火相传,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专家荟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93人,硕士生导师19人,博、硕研究生14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4个,国医大师工作室分站3个,国家师承指导老师6人,自治区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专家2人。

医院不断强化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招聘,有关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及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应聘者须符合相应岗位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指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高级职称以上年龄可宽限至45岁。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的方式报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扫描为PDF格式,连同《报名表》(附件2),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报至指定邮箱:45668175@qq.com压缩包重命名为“姓名+专业”,证件PDF重命名为“证件名称”。

(二)笔试、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90号)

3.内容: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1.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2.报名人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保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邮箱。

2.将《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手动填写,请保证字迹工整清晰。

3.联系电话:0991-450827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nd



新疆农业大学人才引进6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学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双万计划”,现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8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
二、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引才范围
(一)第一层次
国家级杰出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大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二)第二层次
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产生重要学术成果、获得重要科学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三)第三层次
学科拔尖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教学成果优异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四)第四层次
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五)第五层次
优秀青年博士。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1.优秀博士A类,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优秀博士B类,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优秀博士C类,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配偶的安置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提供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租金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发〔2019〕94号)执行。
(三)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如下:
1.第一层次:面议。
2.第二层次: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60万元/年,其他面议。
3.第三层次: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40万元/年,其他面议。
4.第四层次: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安家费7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按原职称聘任。
5.第五层次:
(1)优秀博士A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安家费6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3年。
(2)优秀博士B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安家费5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三年。
(3)优秀博士C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安家费3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享受校内中级职称(专技八级)绩效、津贴待遇。
(五)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 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七、报名方式
下载《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ndrsc@163.com。
八、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3年常年有效。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邮政编码:830052)。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762671(钟老师、刘老师)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

2023年度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兵团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名,涉及11个岗位(具体见《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10:00至5月12日20: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6日10:00至5月13日20: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6日10:00至5月13日22: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
笔试方式:线下笔试。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线下结构化面试。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xjbt.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本《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三才智能招考平台为指定报名网站,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1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资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按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标准的可以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5月13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共两科。报考者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及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公布,30日内予以退费。
2.笔试安排
2023年5月20日(周六)上午10:00-11:40和12:00-14: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
考试前三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考试时间10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笔试分数:每科卷面分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及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公布。
7.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无法参加笔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在开考10分钟后,考生仍未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面试
1.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等情况,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和资格复审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635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兵团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地质勘查测绘中心0991-2890679
兵团自然资源国土整治中心0991-2833880
兵团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0991-8791687
兵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0991-3968062
新疆农垦科学院0993-2696038
技术咨询电话:17690810071(邵老师)18599434315(王老师)
附件:
1.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6号)和《第五师双河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师市教发电〔20231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团场、定校、定岗)原则,第五师双河市(以下简称“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师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30岁以下(199311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边境团场学校个别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院校大专学历。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shs.gov.cn/)和“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递补、公示。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426--55日。
  2.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兵团五师双河市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至招聘工作组指定的邮箱:62953046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并打包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
  2.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3);
  3.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件4);
  4.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和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和“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由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聘请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说课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1.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形式:说课+答辩。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递补。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根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五)公示。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一)签订聘用协议。按照“三定”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及《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二)体检与培训。招聘人员经兵团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体检和培训环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相关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工资待遇:“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按地区等级划分,具体为:五师87团学校、88团学校属四类地区,其他团场学校属三类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一致。
  (二)单位承担“五险一金”。
  (三)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晋升职称。
  (五)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所附相关材料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个人疏忽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招聘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9-2269616
附件1:2023年第五师双河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学科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承  书.docx
附件5资格审查提交资料内容及清单.docx

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塔城地区公安局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职务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4名,工作地点在塔城市,专职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及人数见《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
塔城地区政府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龄要求为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日至2005年5月1日期间出生的),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及特殊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人员;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等(不含应届毕业生);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10:30—5月4日20: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携带《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二份)。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12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4月20日(不含)之前。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公安局政治部(六和广场)。
4.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塔城地区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职位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
2)《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携带审核通过盖章的《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作为参加笔试的印证材料。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职位所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塔城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和《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
3.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得分×100%+政策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5.笔试结束后,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塔城地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在简章(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告。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选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并在简章(公告)发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2.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塔城地区公安局将取消聘用资格;
4)放宽学历条件招聘的退役军人及特殊岗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高中(中专)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塔城地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男子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
2.女子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塔城地区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在简章(公告)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简章(公告)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塔城地区公安局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塔城地区公安局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机构由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塔城地区公安局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塔城地区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在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经塔城地区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报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备案。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线索,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塔城地区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期满考核合格续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对新招聘辅警进行考核,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新聘用辅警的薪酬待遇按照塔城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职位出现空岗的,在符合同职位要求的考生,且同意调剂的人员中,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八)笔试成绩有效期
本次辅警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保留1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从相应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递补后仍有空缺的职位,经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补录分数线进行补录,补录采取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可根据职位名额空缺情况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应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招聘期间严格辅警招聘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塔城地区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由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901-6222300-83076、83182
2.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2300-83035
(咨询时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6:00-18:00)
附件
1.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塔城地区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春季招聘
3501名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高校毕业生京外单位春季招聘工作已启动,欢迎各位高校毕业生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能源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成立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的试点企业,2022年世界500强排名第85位。集团拥有煤炭、电力、运输、化工等全产业链业务,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拥有中国神华、龙源电力2家A+H上市公司,国电电力、长源电力、英力特、龙源技术、莱宝高科等5家A股上市公司,1000余家生产单位,14家科研院所,21家科技企业,产业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2.毕业时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学生毕业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
3.年龄要求:本科生一般在199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在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在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面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56家子分公司的生产、科研、管理岗位,涉及化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采矿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计划招录3501人。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4月25日—5月15日
(二)全国统考
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应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1.查询职位。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http://zhaopin.chnenergy.com.cn)校园招聘栏“京外单位”入口查询岗位信息。
2.注册简历。实名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
3.应聘职位。每名毕业生仅可应聘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如需更换岗位,须取消前次应聘,再发送新的求职申请。
(二)全国统考
1.笔试。统一线下笔试(博士研究生免笔试)。根据报名时个人选择“期望考试城市”就近安排考点。
2.面试。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四)入职报到。报到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毕业生应聘资格。
2.国家能源集团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在浏览网页时,推荐您使用Chrome浏览器。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10-57339428. 010-58134215.
原标题: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高校毕业生京外单位春季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haopin.chnenergy.com.cn/annc/showgg?id=67fee7b8-66e7-44f0-a1a6-06e0d6d3e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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