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绵阳市教体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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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79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活动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00至5月5日17:00。
3.报名程序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请于2023年4月24日9:00至5月5日17:00期间将《报名审核表》发送至用人单位报名接收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须填写:岗位名称+姓名。
识别二维码直接下载报名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rsc@mypt.edu.cn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346637365@qq.com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0469121@qq.com
绵阳开放大学:363872713@qq.com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526394402@qq.com
绵阳民族初级中学:3509026862@qq.com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1417295900@qq.com
(3)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工作人员将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谈),未接到面试(面谈)通知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4)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面谈)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中,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谈)考核环节。
(三)面试(面谈)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分为面试或者面谈+面试两种方式,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面谈。
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300%,可先行面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部分岗位相关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试讲环节。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小组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签订《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心理测试及政审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3.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以及考核组协商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
咨询电话:
绵阳教育和体育局
0816-2214772、2212860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2267561
监督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2540372
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邮箱:383622814@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00。
识别二维码直接下载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要完全按照《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
(1)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者须提供材料为《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须提供材料为《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证明的原件。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导致报名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初审
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返至报考者邮箱。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五)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后续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具体事项均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33-344497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发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如报考者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沙湾区教育局:0833-344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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