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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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年宿迁市沭阳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沭阳县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11)根据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1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7日下午16∶00;

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8日下午16∶00;

缴费时间:2023年 5月9日上午9∶00—5月19日下午16∶00。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180.106.80.10:8082/shuyang_

【提醒】:请考生尽量避开最后24小时报名高峰,2023年5月17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审查之间有时间差,请考生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沭阳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沭阳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沭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3595162。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180.106.80.10:8082/shuyang_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3595162。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卫生系统01—10岗位笔试内容含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2. 资格复审。面试前,沭阳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沭阳县人社局审核。

经沭阳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查,认定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不能按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3.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在职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专业设置。按《2023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 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3. 服务期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沭阳县服务期不低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4. 其他事项。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未尽事宜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 83556195(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0527- 80814801(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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