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缴纳五险二金!招聘幼师、电工、中小学教师、辅导员、司法所助理员···486名!网上报名!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报!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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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农业大学招聘公告(45人)

2.奇台县司法局招聘公告(5人)

3.新疆中泰集团招聘公告(141人)

4.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3人)

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建校70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的办学宗旨,恪守“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校训,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农大精神,形成了幼儿园、小学、中学、本、硕、博为一体的全学段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特色办学之路,为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高等农业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均可应聘。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及国外应届毕业生除外)须在12月31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4月26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4月26日(含)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五)应聘人员专业名称须与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一致,若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那么其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

(六)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八)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近2年考核情况、同意报考意见等材料;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

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现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在读研究生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内容,发布信息期限为:2023年4月26日-5月10日。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00:00至5月10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请提前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4);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岗位报名;

3.材料上传要求详见招聘系统主页通知公告。

(四)联系方式

1.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实习林场工作人员岗位:钟老师(0991-8762671);

2.辅导员岗位:凯老师(0991-8756112);

3.附属中学教师岗位:闫老师(0991-8762410);

4.咨询时段:10:30-13:30、16:00-20:00。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到岗位聘任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情况,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相关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试考核

(一)笔试

根据得分高低,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任教师、附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30%折算。

教辅人员、实习林场工作人员、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40%折算。

(二)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专任教师、附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掌握专业的熟练程度、课堂教学的把控能力、教育教学方法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70%折算。

教辅人员、实习林场工作人员、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的60%折算。

专任教师、附中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

教辅人员、实习林场工作人员、辅导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

九、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单位另行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十、考察

(一)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现实表现情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农业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876232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进行发布,新疆农业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二)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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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乡镇司法所助理员公告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和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待遇、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1.奇台县司法局五马场司法所助理员1名;

2.奇台县司法局三个庄子司法所助理员1名;

3.奇台县司法局七户司法所助理员1名;

4.奇台县司法局乔仁司法所助理员1名;

5.奇台县司法局大泉司法所助理员1名。

(二)工资待遇

1.参照奇台县编制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2.待遇: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为20-40周岁;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法律、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10日

3.现场报名地址:奇台县东大街260号奇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4.网上报名邮箱:

5.咨询联系电话:0994-7213376、0994-7213370

6.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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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司法局”查看附件、报名方式

报名者应为本人,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奇台县司法局负责并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于面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个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才表现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照职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奇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奇台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按岗位考试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管理

(一)手续办理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一年一签”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二)人员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未尽事宜由奇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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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泰集团控股的二级子公司,总部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前身是始建于2000年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分厂,2012年注册成立,2014年作为中泰集团第一家试点单位完成混合股份制改革,其中,中泰集团控股55%。现有员工771人,年营业收入5亿元,拥有2家子公司和8个分公司。

公司积极践行“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与高等院校强强联合,建立了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工作站,重点围绕化工装置动设备运行管理、节能环保设备设计制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进行创新研发,目前已有10余项专利成功投用,经济和环保效益显著。

招聘岗位

招聘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专业知识强、技能水平高、学习能力强。

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福利待遇

1.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产假

2.五险二金+免费住宿+内部福利房+高温补贴+采暖费+误餐费+交通费+地区补助

3.业务培训+政治学习+后备干部培养

工作地点

乌昌地区、吐鲁番地区、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

简历投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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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含幼儿教师20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50号)及相关规定,2023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漳县、岷县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3名,其中:漳县55名,岷县211名,市直27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关注“西北分享”微信公众号,回复“定西市”下载附件。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称谓申报。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范围是本县的,生源地须为本县或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4月28日)户籍迁入本县。

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笔试合格成绩单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5月8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关注“就业信息在线”微信公众号,回复“定西市”下载附件。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市、县考试不在同一时间)。

1.报考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开始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网上报名指南》。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模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网上报名指南》,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证件,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5日17∶00。市、县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5.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6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关注“西北分享”微信公众号,回复“定西市”下载附件。

(二)笔试

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资格复审

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关注“就业信息在线”微信公众号,回复“定西市”下载附件。

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五)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

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上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关注“西北分享”微信公众号,回复“定西市”下载附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关注“就业信息在线”微信公众号,回复“定西市”下载附件。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1)漳县

漳县人社局:0932-4866387  0932-4861237

(2)岷县

岷县人社局:13679311035

岷县教育局:0932-5934598

(3)市直:0932-8235619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

市水利科学研究所:0932-8212319

市妇幼保健院:0932-8225941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0932-8212324

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0932-8219821

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分局巉口镇国土资源中心所:0932-8260106

市幼儿园:0932-8235073

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和应急指挥中心:0932-8226972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附件:

1.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网上报名指南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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