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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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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望谟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望谟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一)招聘计划: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人。其中:县直部门33人,乡镇(街道)33人,教育系统48人,卫生健康系统26人。
(二)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专业设置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附件3)为准,严格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所需专业执行,所需专业均含小方向。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截至2023年5月10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望谟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基层服务项目相关证书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望谟县招募的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
3.截至2023年5月10日,在望谟县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2014年、2015年望谟县委托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委培生(不受户籍限制)。
6.望谟县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建档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限“在望谟县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指截至2023年5月10日前具有望谟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6开头的。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截至到2023年5月10日前望谟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我县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6.截至到2023年5月10日仍在岗(含2023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进行报名,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网站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5.本次招聘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2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4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通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3年5月1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5月1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办5月1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正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望谟县招聘办公室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未达到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2: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00至17:00。不愿改报和资格不符合其它职位要求的不能报名,已交的报名费退还报名考生。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4: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选定“加分类别”进行加分,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请以最高加分政策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申请加分的考生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加分确认及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公布。
五、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医学类和其他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教育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其他类职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下午:14:00—16:30。
3.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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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3年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高中(学历学位需求设置为中专及以上的,岗位未注明“中师、中职、中技、职高、高中”的,仅限中专(中师、技校)及以上学历,下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须服务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5月3日前须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5月3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3.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两委干部),并截止2023年5月3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服务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此类人员需在相关县(市)的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3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此类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定向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含消防救援人员,下同)的随军家属(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部分岗位面向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3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上述定向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详见职位表)。其中: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的需具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需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详见职位表),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环节;
6.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的人员。此类人员需在指定乡镇范围内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3日)且仍在岗。此类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与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7.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指2021、2022、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8.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9.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5月3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职位表;
4.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3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5月3日前累计服务未满2周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5月3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部或人社局意见);
13.截止2023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网(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由各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4日09:00至5月6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pta.bjpass.com/site/eqiAzu)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3年5月4日09:00至5月6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9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逾期不再开放]。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缴费)结束后,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市)指定网站公布每个岗位报名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4日09:00至5月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5月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的,由审核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报相关县(市)人社局,相关县(市)人社局向州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拒不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审核单位申请,经审核单位、相关县(市)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23年5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23年5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4日09:0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09:00至5月28日17:00[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密切关注所报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岗位须先进行报考岗位要求的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确认为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相关县(市)人社局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7.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时间由相关县(市)另行通知。
8.原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缴费成功后才能打印),还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户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须先在报名系统中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请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到所报考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详见附件2)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教师岗《教育基础理论》
2.笔试命题
笔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3.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为:2023年5月27日和5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2),考试地点为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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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望谟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望谟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一)招聘计划: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人。其中:县直部门33人,乡镇(街道)33人,教育系统48人,卫生健康系统26人。
(二)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专业设置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附件3)为准,严格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所需专业执行,所需专业均含小方向。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截至2023年5月10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望谟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基层服务项目相关证书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望谟县招募的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
3.截至2023年5月10日,在望谟县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2014年、2015年望谟县委托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委培生(不受户籍限制)。
6.望谟县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建档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限“在望谟县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指截至2023年5月10日前具有望谟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6开头的。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截至到2023年5月10日前望谟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我县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6.截至到2023年5月10日仍在岗(含2023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进行报名,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网站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5.本次招聘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2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4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通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3年5月1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5月1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办5月1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正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望谟县招聘办公室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未达到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2: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00至17:00。不愿改报和资格不符合其它职位要求的不能报名,已交的报名费退还报名考生。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4: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选定“加分类别”进行加分,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请以最高加分政策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申请加分的考生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加分确认及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公布。
五、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医学类和其他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教育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其他类职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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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名额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3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教师职位的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持有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2023届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或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海外学历的,须取得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止到2023年5月8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止到2023年5月8日仍为黔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止到2023年5月8日为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9:00—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60)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引进职位表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选定所报职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须规范上传以下附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提供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高等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同时签署并上传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附件2或附件3)扫描件;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生源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教师职位的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上传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同时签署并上传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上传职位所需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签署并上传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材料扫描件(如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
注意:扫描件需用原件清晰扫描并规范上传。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7:00。各招聘单位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引进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5月10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5月10日17:00至5月11日17:00期间,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申请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备用。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缴费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失败。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职位表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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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人。具体招聘职位情况详见附件《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格健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其他条件
(1)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本次招聘设置的专业名称为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不区分方向,但专业必须与《职位一览表》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可对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5月6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截至2023年5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至2023年5月6日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拒服兵役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6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提交报考申请,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到200K之间)。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随即进入网上资格初审环节。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2023年5月9日17:00前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的,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审核流程,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结束后,将在六盘水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xq.gzlps.gov.cn/)上公布报名总人数和具体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6日9:00至5 月10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下,由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予以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5月9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5月9日17:00至5月1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同意后,由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予以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申请,经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及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进行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00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由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予以改报其他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由六盘水市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予以退费。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00。
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的职位在六盘水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xq.gzlps.gov.cn/)上进行公示。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 日9:00至5月27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生自己放弃的或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时间可能会因不可抗力或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科目:《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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