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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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核准2022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西编发[2022]17号)、《关于核准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西编发[2023]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郧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县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下面:

3.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xi.gov.cn//)进行,也可直接登录yxjob.rzv5根据.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界面将报名表下载保存,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表。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至5月18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至5月19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5月19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至5月19日17∶00,报考人员通过网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因技术原因,缴费后不能在网站上即时显示“缴费成功”,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后续的面试、体检等均会用到准考证,请保存好准考证,切勿丢失)。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6225778。

5、报名网站会实时更新各岗位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凭有效证明材料退费。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岗位表》);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5778。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照片清晰(禁止上传身份证、全身或半身照等)。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

考试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确需保留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对急需紧缺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面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合格线和面试考场平均分。

4、笔试将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预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已报名参加笔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录入诚信黑名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未达到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并取消该岗位。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献身国防事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不适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期满证书等证明材料和《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于2023年5月20日9:00--17:30到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城隍街69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5.

体检、考察
、联系我们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6.

公示、聘用
、联系我们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7.

组织实施
、联系我们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招聘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5.

体检、考察
、联系我们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5.

体检、考察
、联系我们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编辑 | 刘露

审核 | 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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